女子溺水身亡后,家屬因對其死亡原因存在質疑,至今沒有到殯儀館進行處理。5年來,殯儀館存放費用已經超過22萬元,但遠在外地的家屬仍然不肯露面。“家屬把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都帶走了,殯儀館如果直接處理,萬一今后家屬找上門,我們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另一方面殯葬資源被占用,巨額保管費用沒人承擔,我們確實很頭疼。”說起現在這樣兩難的局面,常州市武進區橫林殯儀館相關負責人很是無奈。
女子溺水身亡,家屬5個月后才現身
2010年8月3日上午,常州武進洛陽鎮戴溪大橋河邊打撈出一具女性尸體,經法醫鑒定該女子系溺水身亡。
隨后,武進區公安局洛陽派出所通知武進區橫林殯儀館,將遺體運至殯儀館冷存,并在媒體上刊登啟事,希望女子家屬看到后能及時前來認領,但在3個月的公示期間,女子家人并沒有露面。
“3個多月后,我們工作人員與派出所聯系辦理火化事宜,經過申報,2011年1月,武進區公安局刑偵支隊批準同意了洛陽派出所對這具無名女尸處理火化的意見,就在這個時候,溺亡女子的幾名親屬出現了。”據橫林殯儀館一名工作人員回憶,當時幾名家屬趕到洛陽派出所尋找已失聯大半年的女兒,經家屬仔細辨認,確定溺亡的女子就是他們失蹤的女兒。
原來,女子家屬都在外地,家屬不了解當地的公示政策和公示渠道,未能及時前往殯儀館認領。如今,家屬露面了,派出所向家屬提供了法醫鑒定死亡報告書,以及登報公示認領尸體的啟事。
認為保管費用太高,家屬一走了之
當時已近春節,派出所向家屬出具遺體火化證明,讓親屬去殯儀館辦理火化手續,處理后事。“按照收費標準,我們這存放一天的費用是120元,5個月加上火化的費用一共是2萬元左右。”橫林殯儀館副館長俞國正介紹,當聽到還要支付2萬元左右的費用,其中一名家屬先是對遺體處理提出異議,要求重新鑒定死亡原因,之后索性撒手不管,所有家屬都一走了之,至今沒有再露面。
“火化的相關證明在家屬手中,他們走了以后,也沒有留下任何聯系方式,我們處理起來就很麻煩。”俞國正表示,已經實名的尸體無法火化,如果殯儀館堅持火化處理,今后家屬找上門來,殯儀館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但如果長期不處理,對殯葬資源也是一種占用和浪費。
據了解,橫林殯儀館事后曾多次要求武進區公安局洛陽派出所,聯系死者家屬,讓其到殯儀館處理對遺體后事,但家屬一直不接電話,派出所也束手無策,事情至今沒有結果。
5年保管費超22萬元,至今無人“埋單”
“現在這具遺體已經存放在我們殯儀館超過5年時間了,一共1800多天,保管的總費用已經高達22.2萬元。”對于這個“釘子戶”,殯儀館很是頭疼,同時也很無奈。“保管需要人力、物力,還長期占據冷藏柜這一公共資源。”俞國正說。
俞國正介紹,殯儀館是專門從事殯葬事宜的服務機構,沒有強制處理尸體的權利,而死者親屬持有處理遺體火化的公安派出所證明,卻沒有依法辦理遺體火化手續。
據了解,根據規定,在公安部門出具證明的條件下,殯儀館可對非正常死亡尸體進行強制火化處理。
“之前我們也遇到過類似的事情,一名外地男子出現意外后,遺體在殯儀館存放了一年多,后來通過橫林派出所與男子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溝通,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證明,再由橫林派出所開具火化證明,我們最終處理完畢。”俞國正說,殯儀館希望通過協商解決,萬不得已再考慮強制處理。
俞國正表示,不論哪種遺體,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已經成為殯儀館火化的唯一依據。下一步,殯儀館將積極與洛陽派出所溝通,希望洛陽派出所能與女子老家派出所聯系后出具相關證明。
對于是否通過法律途徑向家屬討要巨額保管費用,俞國正認為今后可能會考慮,但難度會比較大,考慮到跨省以及家屬條件比較困難,殯儀館愿意向上級部門申報后,減免一部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