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一個秘書做了老板的小三,最后逼走正室,自己做上了正宮,然而該女子多年來卻未得到關愛,多次控告丈夫進入其住所性侵她,多年來,女子至少6次控告丈夫性侵,這次提起訴訟之后竟然又與丈夫出游。檢方認為丈夫罪嫌不足,昨天(4日)處分不起訴。
小三變正宮告性侵
據(jù)了解,這名女子十多年前大學畢業(yè),進入傳統(tǒng)產(chǎn)業(yè)擔任老板秘書,當時老板已有妻小,但女子與老板日久生情,不但成為小三,還懷了老板的孩子。女子為取得“正宮”地位,控告老板性侵,逼他與前妻離婚。
老板當時迫于無奈,只好與元配離婚,把她娶回家,但老板的母親大為反感,不準女子踏進家門半步;老板不得已,只好在臺北市買一間小套房給女子居住,自己則仍與前妻同住。
2013年間,女子因大出血送往醫(yī)院急救,她事后檢具驗傷單控告丈夫性侵、家暴,北檢調(diào)查期間,丈夫拿出1000萬元(新臺幣),又在新北市買了一棟房屋送給女子,她才撤回性侵告訴,檢方僅依強制罪起訴。
據(jù)悉,該女子因認為始終得不到丈夫關愛,不斷通過法律訴訟取得金錢與住所,藉此獲得自己與孩子生活所需;最近又提告丈夫假借送鳳梨酥、染發(fā)劑等名義,多次侵入她住所性侵;檢方調(diào)查,女子提告后,還訂了北投溫泉旅館與丈夫出游,認定女子并未遭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