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名老干部5年告倒市委書記
2003年6月15日,128名退休老干部實名舉報山西省霍州市(縣級市)原市委書記王月喜涉腐。這是10年前霍州老干部的艱難一役。
在持續舉報5年后,王月喜被“兩規”。 2008年1月8日,王月喜因受賄、貪污,一審被判12年。
聯名舉報王月喜的128名老干部,參與舉報時的年齡在70歲上下居多。退休前,分別曾任霍州縣(1990年霍州撤縣建市)副縣長、計委主任、黨校校長、公安局長、交通局長、民政局長、信訪局長、法院副院長等職。舉報王月喜的公開信,數年間,九易其稿。
官和書,一起賣
2000年,王月喜從山西省臨汾市下轄的永和縣委書記調任霍州市委書記。
初到霍州,老干部們對王月喜的印象不錯。履新后,王月喜打造當地的旅游產業,使陶唐峪、七里峪和霍州署衙成為霍州的旅游品牌。依托旅游和資源,王月喜在霍州三年,霍州的財政收入由兩億元增長到八億元。他的仕途,也一度被看好。
激怒老干部的,是王月喜賣官。這些戰爭年代過來的老人,懷念毛澤東時代官員的清廉,并苦于無法面對面批評市委書記。
通過相關渠道,老干部們摸清了王月喜賣官的價格。對此,原霍州市信訪局長楊德興的描述頗為形象。
“一個局長,問他是怎么當上的,不說話,只伸一只手翻三次。”楊德新說,這是花了15萬,“有實權、有錢的部門一把手15~20萬元;各鄉鎮和二類局一把手5~10萬元;其他單位一把手大約3萬元;一般副科級干部1萬元”。
楊德興等人統計后認為,王主政的3年多里,霍州吃公家飯的人比以前增加了三分之一。老干部們稱,較為典型的是公安局,據他們掌握的數據,市公安局當時有300多人,其中王月喜批準進入的就達85人。
2008年1月,山西省陽泉市中院審理查明:王月喜非法收受他人為獲提拔、調整職務以及安排子女就業等所送錢款共計人民幣226萬元。
除了賣官,王月喜還喜歡賣書。法院對王月喜賣書所得金額認定是19萬余元。
從1995年出版第一本書,至入監,10余年間,王月喜總共出版圖書20多本,累計200多萬字。
老干部們稱,除了自己寫點文章,王月喜還組織了一個寫作班子為其寫文章,然后署王月喜的名出書。一套《曹端研究文叢》,有20多本書。霍州市原民政局長陳新華稱,這些書的標價很高,但當地書店并沒有公開出售,大都只能在一些企事業單位、市直單位中才能見到。
多名老干部證實,為完成王月喜的“任務”,一些部門領導購書后,書款在職工工資中扣除。
為“取證”,幾名老干部曾進入多家政府部門的辦公室或者庫房拍照。王月喜被“兩規”后,這些書大部分進入了霍州的廢品收購站。
異地打印舉報信
王月喜在一篇文章中曾這樣寫道:“老干部和老年人都是一本生活字典,好多難題都會從那里找到答案”、“關鍵的時候,老的總會起到關鍵的作用”。
不想,一語成讖。
王月喜仕途的轉折出現在2006年。
當年6月,王月喜從市委常委、宣傳部長任上,被調往母校山西師范大學任黨委副書記。幾個月后,王月喜被山西省紀委人士帶走。
老干部中,最先知道王被“兩規”的是楊德興,他是老干部舉報王月喜的組織者。一日,他在看老干局組織的拔河比賽。比賽進行到中途,他被一個電話叫回家中。
訪客在電話中透露自己是燕京公司的職員,談點事情。在家門口,看到兩輛北京牌照的車,在政界摸索一輩子的楊德興預感,紀委的人來了。
“王月喜被‘兩規’了,我們找你了解點情況。”未有客套,山西省紀委一名副主任如是開場。楊有點意外,老干部們了解到,前一段時間王月喜“還在上太原、跑北京要求換單位,順便擺平我們”。
楊德興回憶,省紀委工作人員在霍州呆了四個月后才離開。
老干部們對王月喜的舉報,始于他的升遷公示。
2003年,王月喜擬升任臨汾市宣傳部長,省委組織部進行了公示。公示在當年6月12日開始,6月18日結束。
這令老干部非常氣憤,“這樣的官員還能越升越高,簡直是開玩笑”。老干部們開始籌劃舉報,楊德新、原法院副院長張元喜等人秘密開了一個會。
“當時大家有兩種意見”,楊德新回憶,大多數人覺得應該在公示期間,將其舉報到省委組織部,不能讓貪官繼續升任。但張元喜認為,舉報貪官不會一步到位,如果造成王不能升任的話,王月喜繼續留任霍州,對舉報將會是一個阻礙。
張元喜的意見最終被接受。他們決定做一個巧妙處理:舉報材料落款6月15日,但等到18日公示完畢后,再行寄出。
怕走漏風聲,楊德興不敢在當地打印材料。
彼時,楊德興正在籌備楊氏家譜。6月15日,楊德興邀請張元喜、陳新華一起,赴靈石縣蕩蕩嶺尋祖。到了天黑,楊德新才告訴眾人,此行的真實目的是要打印舉報材料。陳新華大呼意外。
材料打印好后,楊德興給復印店老板留了100塊錢,請他代為郵寄。幾日后,老干部們打聽到,材料已經被有關部門接收。
楊德興等人返回霍州,已是凌晨3點。第一次舉報,大家都有顧慮,只有張元喜署上真名,其余幾人則用化名舉報。
老干部們很快又撰寫了第二稿舉報信,除了寄給相關單位,還寄給了北京的一位領導。這名領導看后,建議實名舉報,因為匿名一般不會引起組織上的重視。
舉報信的第三稿出來后, 17名老干部在舉報信上署上了自己名字、原來的職務、黨齡、聯系方式。
沒有多久時間,實名的老干部變成128名。
談判團
舉報的艱難,從一開始就超乎老干部們的經驗。
在寄出數封舉報信沒有音訊后,這群已入古稀之齡的老人包了兩輛車,驅車3個多小時遠赴省城舉報。
在北京,則是另外一番遭遇。“我們甚至和中央某單位的工作人員吵過架。他們向我們要證據。我們反問他,我們哪有取證的資格。”赴京舉報的尷尬,楊德新和張元喜記憶猶新。
為了引起相關國家機關的重視,張元喜作為代表,在北京呆了5個月,不定期去投遞舉報信。楊德興回憶,這之間,印象最深的是,某中央機關的一名工作人員私下安慰他們:“不要氣餒,告倒一個縣委書記,一般需要5年。”
楊德興稱,在王月喜被“兩規”前,數年時間,只有山西省委組織部,在2004年派人前來調查過。
老干部們認為,這次調查比較遺憾的是,調查組未深入霍州,僅到臨汾市做了調查。
得益于體制內身份,老干部們的舉報得到了不少體制內人士的幫助。老干部舉報信中提到的“王月喜偽造自己和國家領導人的合影”,就來自臨汾政界一正處級官員的爆料。
老干部們持續舉報的同時,王月喜也頻頻“發力”。
楊德興稱,老干部們的子女,大多在霍州各政府部門工作,有的甚至是一把手。王月喜施壓下,老干部們的子女,開始勸他們放棄舉報。有的子女甚至以斷絕關系的說辭給老干部壓力。
這之中,作為骨干的張元喜、楊德興、陳新華等人和子女鬧得并不愉快。
陳新華在舉報初期并未參加舉報。陳的兒子在公安局上班。當時王月喜懷疑他用化名參與了舉報,就多次通過公安局長要求其兒子回家做他的工作。隨后,陳新華的親家、媳婦也被動員做他的思想工作。
幾輪下來,見無效果,時任霍州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翟紅云親自出馬。短兵相接后,陳新華告訴對方:“我是個老右派,凡事我都認個對不對。我若真參加舉報王月喜,我不會管我兒子高興不高興,更不管他受不受影響。”
事后,新的一稿舉報信出來后,未經動員,陳新華署上了自己的實名。另一名不愿具名的老干部稱,自己原來不會參與實名舉報,同樣因王月喜通過家人施壓,“氣到了,決定豁出去。”
“親情牌”無效后,王月喜請了一批在職的霍州籍領導出面,做老干部們的思想工作。
除了承諾在子女就業、生活上關懷外,楊德新等人回憶稱,一些領導甚至寫信給他們,認為他們的舉報,破壞了霍州的形象,影響了霍州的發展。
2005年,舉報陷入僵局。三年上訪未果后,老干部們開始氣餒了。繼續舉報還是放棄,老干部內部,開始出現裂痕。
陳新華說,“那時真的很困難。
巧合的是,這個時候,王月喜提出和老干部們“談判”。
談判在霍州一家酒店進行。時任臨汾市地稅局長等4人代表王月喜出面。老干部這邊楊德新、張元喜等4人出席。
老干部提出停止舉報的條件是必須由山西省委組織部出具證明,承認老干部們所舉報的問題屬實。這個談判進行了一年多。
談判最終的結局是雙方未達成共識,但王月喜以霍州市委危樓需維修為名,從財政拔給霍州近60萬元,其中50萬以補助為名,分發給霍州1000多名離退休老干部。其余10余萬元,則“報銷”了老干部們多年的舉報費用。楊德興認為,幸虧王月喜的10余萬元,這幾年舉報才沒欠債。
異類
2006年1月4日,霍州發生一起命案,行兇者是霍州市公安局治安科干警朱耀光。山西省公安廳成立專案組調查后發現,當日參與斗毆的有朱的母親、臨汾市人大代表范學慧,朱在霍州市檢察院工作的哥哥,以及多名警察。
朱耀光的父親,系霍州市政協委員朱明娃。案發前,霍州已盛傳其與王月喜關系匪淺。專案組的調查也認定,朱明娃的兩個孩子進入公、檢機關均由王月喜簽字認可。
此案發生后,霍州市公安局、檢察院超編一事浮出水面。幾個月后,王月喜被去職市委常委,成為山西師大排名第三的黨委副書記。
外界通常認為,朱家命案是王月喜被調查的開始。楊德興等人卻認為,王月喜落馬得益于老干部持續舉報,且適逢中央大力反腐。
多年的舉報,讓老干部們成為霍州的異類。
十年過去,在家里,他們仍需謹慎處理好和子女的關系。在楊德興家,女兒并不支持他再談及往事。于是他帶著記者進了書房。
晚上,楊德興和老友們在賓館聚餐,坐在賓館大廳的楊德新并不自在:他不是很希望遇見熟人。
曾經的文人書記王月喜用一年一本新書的速度為自己寫下了編年史;現在這群舉報他5年的老干部,大都有志于編撰族譜。
他們的身后,是霍州個別年輕人的不解:“過去我花錢就可以搞到工作,現在我有錢都沒地方花了。你說,這是誰造成的?”
這樣的聲音,讓楊德興很難平靜。他決定,要請有關部門在霍州署的廉政文化教育館里,開一個王月喜專欄,讓霍州人看看,貪官的危害。
文·圖_本刊記者 潘則福 發自山西霍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