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傳“紅河縣文旅局一員工自曝孕早期請假數月”,紅河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
經調查,發帖人為紅河縣文旅局事業人員楊路某某,于2024年10月通過紅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進入紅河縣文旅局工作,招錄程序合規。其懷孕期間,憑醫院診斷結果向單位請假,請假符合規定。其所在的股室為對外交流與合作股,有2名職工,其請假期間,由另一名合同制職工正常接轉股室工作。楊路某某稱“老公為市里副處”為不實信息,經核實,其丈夫為紅河州某部門工作人員。
經調查,楊路某某為博取關注在網上散布不實信息,產生不良影響,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其記過處分。
紅河縣聯合調查組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