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速遞)激光筆傷害兒童事件頻發 人大代表建議加強規范管理
中新網北京3月5日電 近年來,全國多地因不當使用激光筆造成兒童眼睛、皮膚等身體組織受到傷害的案例時有發生。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湖坊鎮進順村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羅來昌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建議要加強規范激光筆管理。
激光筆,是把可見激光設計成便攜、手易握、激光模組(發光二極管)加工成的筆型發射器。
羅來昌表示,不當使用激光筆可能造成視網膜、黃斑嚴重受損,甚至永久失明,兒童不宜使用??墒怯械南M者對激光筆可能產生的危害沒有引起警惕,甚至將其用作生活娛樂。
羅來昌舉例稱,2020年10月8日,南昌市一名9歲學生買了一支激光筆玩,拿激光筆照射自己的眼睛,結果左眼被激光筆灼傷,引發左眼眼底黃斑區變性,左眼視力僅為0.04。
為保護青少年兒童視力健康,調查激光筆的危害,2020年,江西省11個設區市聯合開展行動,走訪全省381家學校周邊商店和部分商超。根據調查顯示,33%的消費者在使用前不會閱讀產品說明書,40%的消費者僅大致瀏覽,只有27%的消費者會仔細閱讀說明書,了解產品適用范圍。在受訪人群中,完全不了解激光筆危害的占三成以上,超過一半的人僅一般了解激光筆的危害。
羅來昌說,有關專家指出,按照國家標準的分類,激光產品危害程度由低到高依次為1類、1M類、2類、2M類、3R類、3B類、4類,只有1類激光產品在合理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被認為是安全的,允許作為玩具。而激光筆大多為3R、3B類激光產品,功率遠超國家強制性標準中可作為玩具的1類激光產品。
此外,激光筆類產品銷售流通渠道廣泛,一些校園文具商店在售激光筆中,不乏“三無”產品,既沒有外包裝,也沒有中文安全提示和口頭警告。
對此,羅來昌建議,相關主管部門以中小學校周邊市場為重點檢查區域和場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主要檢查激光筆、激光玩具的標簽、執行標準、警示標識是否齊全,查處三無產品、超標產品等不合格產品,以及違規將激光筆作為兒童玩具進行銷售等違法經營行為。
羅來昌還建議,要求企業在激光產品包裝上設置更加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語,讓使用者能更加清晰了解激光產品的潛在危害性。要求商家在銷售激光產品的過程中,向購買人提醒存在的安全風險。通過電商銷售的激光筆,在產品詳情介紹中,應首先明示安全風險及載明產品安全等級,在激光產品上用明顯的字體標明使用時可能造成何種危害的警示標識。
羅來昌建議,開展激光類產品安全相關標準制修訂,明確激光筆的使用屬性,確定其銷售渠道;立足江西,可考慮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先行出臺激光筆持證銷售或限制銷售管理辦法等措施,杜絕激光筆向校園、向未成年人兜售,從源頭上杜絕激光筆危害未成年人等。(記者 吳鵬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