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報
↑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流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北流公安 微博截圖。
2018年9月25日15時30分許,北流市公安局松花派出所接到一男子報警:其表姐蘇某某在北流汽車總站被一名男子強行帶上了一輛公交車。接到報警后,北流市公安局迅速組織警力進行調查,經對雙方當事人及證人詢問后,調查結果如下:
羅某榮(男、北流市人、20歲)與蘇某某(女、北流市人、20歲)已共同生活多年,并于2016年育有一女。9月25日15時許,兩人在北流市汽車總站協商感情問題。協商過程中,羅某榮將蘇某某強行帶上北流往玉林的公交車。當晚,蘇某某自行返回北流家中。26日上午,羅某榮到松花派出所接受調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之規定,北流市公安局決定對羅某榮處以行政拘留5日。
案件發生后,公安機關發現網上流傳有“公交車上女子被男子猥褻、搶劫……”等虛假信息。警方提醒,網絡非法外之地,請廣大網友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