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人民政府
關于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的通告
為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空氣質量,緩解道路交通壓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開封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等法律、法規規定和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在我市主城區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區域
五大街以東、東京大道(五大街-金明大道段)-金明大道(東京大道-復興大道段)-復興大道以南、蘋果園東路-新曹路(蘋果園東路-工農路段)-工農路向南延長線以西、華夏大道以北區域內的所有道路。限行均不含以上路段。
二、限行時間
從2018年11月26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每天7時至21時。
三、限行規定
(一)所有本地“豫B”籍號牌機動車(含臨時號牌),按機動車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數字為準),實行單日單號行駛,禁止雙號在限行時段內行駛;雙日雙號行駛,禁止單號在限行時段內行駛。具體為:按照公歷日,單日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上路行駛,禁止雙號在限行時段內上路行駛;雙日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0、2、4、6、8)上路行駛,禁止單號在限行時段內上路行駛。
(二)為保障城市生產、生活正常運轉,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2.大型客車、中型客車、出租汽車、校車、持有雙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合規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殘疾人專用車;
3.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各類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專用車輛;
4.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市政(含污泥運輸)、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含報刊發行、快遞)、押款、保險查勘、新聞采訪、醫療廢物轉運等專用車輛;
5.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三)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各類貨車(含新能源貨車)除了遵守本通告規定外,還應遵守開封市對貨車的其他限行、禁行規定。已辦理通行證的貨車,同時遵守本限行規定。
四、單雙號限行期間,市區限行區域內公交車免費乘坐。
五、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本通告之規定,提前選擇交通方式,合理規劃出行路線。用于婚喪嫁娶、乘坐危急病人的車輛違反限行規定被查處的,可向交警部門說明情況,經查證屬實的,不予處罰。
六、違反本通告之規定上道路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視頻監控抓拍和民警路檢路查依法予以處罰。
七、此前發布的與本通告相抵觸的機動車限行措施,以本通告為準。
特此通告
開封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