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實測開關車門降速可能性
記者看到,根據當事車主、奔馳廠家、奔馳經銷商三方共同委托的司法鑒定委托書顯示,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鑒定中心將對“當事車輛的制動系統、車輛巡航系統是否存在故障,以及2018年3月14日在連霍高速相關路段行駛過程中,當事車輛是否存在失控情況”等相關問題進行檢測。
4月27日上午,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鑒定中心的檢測人員先對車輛進行了靜態檢測和車輛相關數據的讀取,并排除了車輛因腳踏墊卡住剎車導致剎車失控的可能性。
在更受關注的動態檢測階段,檢測人員先后對車輛行駛過程中的剎車制動情況進行了檢測,并測試了車輛行駛過程中通過開關車門是否能夠使車輛降速。
經過現場檢測,檢測人員表示,車輛時速每小時2公里以下、駕駛員不系安全帶情況下,開關車門車輛會先跳入P擋,同時電子駐車系統啟動幫助剎車;而時速2公里以下駕駛員系安全帶的情況下,開關車門時車輛電子擋位會自動跳到P擋停車。但當車輛時速超過2公里以上時,開關車門并不能令車輛降速,此項檢測結果,當事雙方當場簽字進行了確認。
“薛先生當時的行駛速度在每小時120公里,當時嘗試通過開關車門降速,車輛沒有任何反應,這個很合理,檢測結果也與薛先生當時的情況是吻合的。”當事人代理律師付建表示,“我們也期待公平和公正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