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的何小平看了一檔電視節目——《寶貝回家》,講的是一位七八十歲的老母親,一輩子都在找四五十年前丟失的孩子,滿頭白發了還在找。這勾起了她26年前的一件往事……
▲何小平坐上公交車沿路搜尋
何小平拿出劉金心的自拍照給重慶晚報記者看
何小平來到當年的臨江門2路車總站附近尋找線索
何小平20歲時的照片,她希望雇主認出她。(受訪者供圖)
南紀門勞務市場已經關閉,何小平仍能認出這就是她當年找工作的地方。
保姆
2018年1月3日,何小平輾轉聯系上重慶晚報記者:“我一定要把這件事說出來。”
1992年春夏之交,22歲的何小平從四川省南充市李渡鎮原五大山村來到重慶市渝中區南紀門勞務市場,揣著一張撿來的身份證等雇主。一名男子問她做不做保姆,她說做;為了省5元錢的市場登記費,男子沒登記就把她帶回家。
家里有個小男孩,在地上走得歪歪倒倒,看起來一歲零四五個月的樣子。何小平去抱他,他也不認生。
兩三天之后,趁主人上班,何小平抱著孩子出門,到菜園壩汽車站坐上一輛大巴車回南充。孩子不哭也不鬧,一路順利。
何小平就在南充把這個拐來的男孩養大。男孩今年27歲了,沒人找過何小平。
鎮命
何小平18歲結婚,19歲有了第一個孩子,是個男孩,冬月里生的,四十多天之后,深更半夜意外夭折。
21歲,何小平有了第二個孩子,也是個男孩兒,臘月里生的,十個月之后,也是深更半夜,又死了。她不能讓村里人知道她又死了個孩子,死一個死二個要遭人笑話。她敲開村里獨身聾啞人的門,給了10元錢,連夜到河邊挖個坑把孩子埋了,又死了孩子這件事就沒有人知道了。那個年代,村里的人都顧著吃飽飯,也沒有人真在意。
村里的老人在何小平死第一個孩子的時候就警告她:“八字大、命硬,要撿個孩子回來養才養得活、鎮得住命。”
何小平相信了,她把拐來的孩子當親生的養,沿用了第二個孩子的生日和姓名,叫劉金心。
這個孩子似乎真的為何小平鎮住了命。以為自己不會再生育的何小平,在1995年又生了個女兒。
“親生”
生下女兒之后,何小平想過“把拐來的孩子還回去”,但是她“害怕坐牢”,這個男孩就一直養在何小平身邊。
丈夫劉小強(化名)不喜歡這個男孩,夫妻倆常常因此吵架,劉小強常年不回家。何小平一人帶著兩個孩子在李渡鎮租房子、打零工。2000年她攢下2.5萬元錢,為了方便劉金心讀書,她在南充市買了一套老房子。
2003年,何小平和劉小強離婚。之后,何小平去黑龍江販衛生筷回南充賣,50元一箱買進,75元賣出,一年賺了七八萬元。她又去山西販煤炭回南充賣,夏天一噸煤進價600元,她賣1200元,冬天一噸煤進價1000元,她還賣1200元,兩年賺了十五六萬元。2014年,何小平用這筆錢又在南充市買了一套房子。三室一廳,90多平方米,單價4500元,首付13萬元,貸款20年,寫的是劉金心的名字。她說:“準備兒子結婚用的。”
劉金心也孝順,去年9月何小平生日,他還送了何小平一套護膚品。
何小平說這些,是要反復證明:“我知道我自己做了錯事,可是我一直把兒子當親生的養。”
鄰居只看到何小平的不容易,離了婚一個人把兩個孩子拉扯大。
自首
隨著歲數越來越大,何小平越來越不安,她去廟里求了觀音菩薩:“我把我做的事全部說給菩薩聽,求菩薩原諒。”
直到2017年夏天,何小平看到電視節目《寶貝回家》。她說:“七八十歲的老母親,一輩子都在找四五十年前丟失的孩子,滿頭白發了還在找,我覺得我自己不是人,作孽呀。”
何小平跟劉金心說出了實情,并去南充市公安局順慶區分局打拐辦自首。
南充警方向重慶晚報記者證實:大約半年前采集了何小平、劉小強、劉金心的DNA,可以證明的是劉金心與何小平、劉小強沒有血緣關系。
劉金心不愿面對,他離開南充,去了廣州一家電子廠打工。他說:“能找到就找,找不到就算了。”
劉金心初中輟學,是何小平覺得最對不起他的地方。“如果他跟著他的親生父母在解放碑長大,也許會讀大學、碩士、博士。”
劉金心的DNA放入了中國失蹤人口檔案庫。可是,半年過去了,通過比對認親沒有找到他的親生父母。
尋找
2018年1月4日,根據何小平提供的線索,重慶晚報記者帶著她,根據殘存的記憶,到重慶尋找當年那戶人家。
線索一:解放碑
男主人帶著何小平從南紀門勞務市場出來,坐了一趟公交車,大約兩三站之后,好像又回到了解放碑。
可是南紀門勞務市場多年來也沒有一路公交車到解放碑。
步行到凱旋路,倒是有一路公交車開往七星崗。凱旋路、七星崗、解放碑這一片是連著的,外地人會籠統地認為是解放碑。
南充警方也來重慶找過,原解放碑派出所、較場口派出所、大陽溝派出所整合為新的大陽溝派出所。但是,南充警方沒有在新的大陽溝派出所找到當年的報警記錄。
線索二:大院子、綠色大門、醫院
那是一個大院子,綠色的大門、高高的門檻,里面住了很多戶人家,雇她的那戶人家好像是院門正對著的那間,女主人好像是醫生或者護士,曾經說過一句“我們醫院忙得很”。那一片好像有成片的大院子。
根據老重慶人回憶,1992年有成片大院子的,很有可能是七星崗。
重慶晚報記者在七星崗街道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見到66歲的文正光,他從1957年就住在七星崗。他回憶,現在的財信渝中城,就是當年的上三八街5號,這個地址有9個大院子連成一片,旁邊是原七星崗公社醫院,如果有醫生或者護士住在這里,那就對了。
挨著上三八街5號的,是工讀院,當年工讀院的大門刷了綠色的油漆。
但重慶晚報記者找到當年管戶籍的老片警楊林,他說:“1992年丟了一個孩子,這么大的事我還不知道?除非沒有報警,如果報了警我肯定知道,但我記憶里沒有接到這樣的案件。”
線索三:“夢生”
下午五六點鐘外婆會來給孩子喂飯,喂完飯就走,何小平曾經聽過外婆喊:“夢生(音),吃飯了!”
“夢生”應該是孩子的乳名。
外婆家跟大院子就隔著一條街,是一棟兩層樓的樓房,可以望到江。
文正光說,與上三八街5號、工讀院隔著一條街,確實有一棟兩層樓的紅磚樓房,當年沒有高樓大廈的遮擋是可以望到江的。但有沒有住著這樣一位外婆,就不知道了。
贖罪
何小平也不知道,這樣尋找的路徑是否正確。“我只想快點找到孩子親生父母,找到了我就去坐牢,給自己贖罪。”
南充警方表示,目前證據太單一,無法證明何小平當年拐騙了一個孩子。前夫、女兒、劉金心都說何小平精神正常,沒有說謊。
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律師黃自強說:“我國《刑法》在1997年做過一次修改,1997年以前,用的是1979年制定的《刑法》。根據從舊從輕的原則,1992年的案子,應該按舊法判。”
“根據1979年《刑法》,拐騙,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1979年《刑法》還有一個關于追訴時效的規定:最高刑不滿5年的,追訴時效是5年;刑期5年以上不滿10年的,追訴時效是10年;刑期10年以上的,追訴時效是15年;無期徒刑和死刑的,追訴時效是20年;如果20年以后必須追訴的,需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只有在對嫌疑人采取了強制措施以后,嫌疑人逃避偵查的,才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如果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犯罪行為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但何時是行為終了之日,這就存在爭議了。”
“從目前的案情來看,當事人想坐牢,未必能如她所愿。”
何小平聽了不知是喜是悲。她說:“那我怎么才能贖罪呢?我說給菩薩聽,可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