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人方給保姆家人發消息 保姆7月下旬領到1月受案回執
事發的第二天,張欣再次去當地的南京市江寧區公安分局祿口派出所報案,警方表示目前找不到涉事女主人。
1月下旬,張欣的父母還收到女主人方發來的短信消息,短信截圖顯示,信息內容說明了張欣的胎記等特點,“就一個目的,盡快把她弄回去。”
“至今,我都沒有告訴父母我受的委屈,當時只是說因為一些瑣事兒有些矛盾。”張欣一直瞞著父母自己在南京當保姆的遭遇。
如今,張欣在廣西南寧老家,給個體商戶打些零工,“因為我已經報案了,擔心自己的信息被大公司查到,我都不敢去大公司上班,只能給私人的賣家打打工。”
7月21日,當地媒體介入后,張欣領到了受案回執。受案回執顯示:“你于2017年1月9日報稱的被打案一案我單位已受理。”落款的日期為2017年1月17日。
7月25日,張欣接到派出所電話,表示已找到女主人。“女主人現在在治安拘留,我拒絕了和解,而且當時沖進我的出租屋的,不止她一個人,為什么只抓了女主人自己,其他人不應該追責嗎?”張欣說。
8月1日,在廣西南寧老家的張欣告訴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她當天剛收到一份送達回執,送達回執顯示:女主人“被江寧公安局行政拘留6日并處兩百元罰款。”
對于這個處理結果,張欣并不滿意。
男主人回應:妻子已被拘留 和保姆只是雇主關系
8月1日,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撥通女主人的電話,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隨后記者聯系到男主人,對方稱:“我和我妻子正在打離婚官司,7月28日,本應是我們離婚案子開庭的日子,但我的律師接到當地法院的電話,告訴我,我的妻子被拘留了,不能按時開庭了,具體是哪種拘留,因為什么拘留,我根本不知道,現在也無法聯系到她。另外,我們現在也基本不聯系。”
對于他和張欣的關系,對方稱:“就是雇主和保姆的關系,我們之間沒有我妻子猜測的那些關系。”
辦案民警:不便單獨接受采訪
8月1日,記者致電當地派出所,值班民警告知:“這個案子的具體情況我不清楚,需要問辦案民警,隨后記者提出采訪辦案的尚警官,但民警稱尚警官今日已出警,建議明天再詢問。”8月2日,記者再次致電,辦案尚警官表示不便單獨接受采訪。
隨后記者撥通江寧分局政治處的電話,負責媒體采訪的警官今天外出,截至記者發稿時,尚未收到回復。(記者 任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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