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將做傷情鑒定
7月16日的會面,無論是對平萍家人還是對肇事同學家人都是傷感、震驚、氣憤。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肇事學生家長們也不敢相信孩子被送到學校后能干出這等暴行,更不敢相信學校會對這種暴行失察數月。他們要求學校重新審視對孩子的操行德育,質疑校方對孩子德育培養存在過失。
平萍的家長在憤怒之余再次給石橋子公安派所打電話希望加快鑒定孩子的傷情。
當天下午,平萍的姨夫與當地負責處理此事的公安機關相關負責人取得聯系。公安機關相關負責人表示,囑咐家屬該做的檢查做仔細,然后幫助平萍聯系做傷情鑒定,警方一定會為平萍主持公道,并提示平萍家屬,7月18日,可以帶上病志到本溪當地相關機構做傷情的鑒定。
校園暴力讓降低刑事年齡成熱議焦點
本報法律顧問、遼寧安行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猛認為,如果受害人報案內容被偵查屬實,嫌疑人將面臨尋釁滋事、傷害等罪名。
他表示,按照刑法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不滿14周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
不過,法學界針對近年校園暴力低齡案件曝光率的增加提出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思路。
民法總則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時提出,限制民事行為的年齡由原來的10歲降低到6歲。刑事責任年齡是否應該降低再次成為各界關注熱點。
廣東省律師協會未成年人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鄭子殷律師,長期從事未成年被害人維權和保護工作,曾專門寫文章主張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他依據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一項針對10個省市5864名中小學生的調查顯示的數據——32.5%的人“偶爾被欺負”,6.1%的人“經常被高年級同學欺負”,提出校園暴力數據與未成年人犯罪數據的巨大差距反映出大量未構成犯罪的暴力事件“依法無法處理”。
私下倒賣藥品如構成犯罪將追究刑責
沈陽市公安局禁毒支隊介紹,2015年5月1日后,含有可待因復方口服液體制劑的溶液劑、糖漿劑被列在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目錄內,也就是俗稱的“咳嗽藥水”、“大力”等。非法販賣和濫用已經觸犯了《刑法》或者《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不過,美沙酮藥水和藥片,不在禁毒警察打擊處理之列。
《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禁止非法收購藥品。根據我國《藥品管理法》規定,藥品屬于嚴格管控的商品。對于私下收購藥品、倒賣藥品的違法行為,將對當事人罰款;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月接診20~30個青少年“藥癮”患者
沈陽精神衛生中心心理專家劉長輝介紹,醫院每月因為“藥癮”來看病的孩子有20到30個左右,而且呈現越來越多的情況。年輕人好奇心重亂用美沙酮的情況明顯,此外美沙酮的價格相對便宜,容易獲得,較之毒品傷害性小,家長可能不經意……這些原因也是少數年輕人濫用美沙酮的原因。
劉長輝介紹,美沙酮一類藥物屬于處方藥,不得非法買賣,有專門的美沙酮門診,為戒毒患者提供治療。服用之后有頭痛、眩暈、惡心、出汗等副作用,可能會給服用者一種愉快感。長期服用可以成癮,且一旦停止服用后副作用明顯,會再次出現以上癥狀,并讓人關節疼痛,失眠焦慮,郁悶,致幻,嚴重可導致死亡。
沈陽市公安局公安醫院醫生向記者介紹,泰洛奇(復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鹽酸美沙酮、氫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氫溴酸右美沙芬藥片、曲馬多都屬于鎮痛類藥物,在臨床上一般用于醫治上呼吸道感染及麻醉。
“這五種藥品嚴格來說是不可以同時服用的,因為藥品內的可待因、麻黃堿這兩種成分互相摻雜在一起食用,再配上飲料里的少量咖啡因,可能會加大興奮作用。”專家表示,長期和在一起服用,初期可能出現惡心、嘔吐、便秘、排尿出現問題的癥狀,后期可能會加重中樞性呼吸抑制,一口氣上不來可能就會死亡。
(應當事人要求受害人使用化名)
(原標題:遼寧一職院女生拒絕嗑藥遭室友施虐:打火機燒身,扒衣拍裸照)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罕見出土五件古代“蒸鍋”,其中一件大有玄2025-02-05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