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7日訊 記者昨從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獲悉,日前,莆田市紀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6起腐敗典型案例。
荔城區拱辰街道辦事處農業服務中心水利站負責人曾舒全在負責“荔枝林景觀帶”項目征遷過程中,伙同他人采取虛報墳墓、果樹林數量的方式,騙取國家征地補償款共計90萬元,其中曾舒全分得金額30多萬元。荔城區紀委將曾舒全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秀嶼區南日鎮萬峰村原黨支部書記黃志順在擔任萬峰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協助南日鎮政府從事農村土地管理、村民建房、計劃生育等行政管理工作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送給的好處費6.6萬元。秀嶼區給予黃志順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城廂區龍橋街道泗華村村委會主任肖秀亮在泗華濱溪二期、濱溪三期片區改造項目建設中為了騙取安置補償,臨時違章搭蓋1250平方米土地。肖秀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仙游縣榜頭鎮梧店村村委會存在違規接待、違反招投標規定等問題。2010年至2014間,梧店村在沈海復線及其連接線工程項目征地過程中,用“村財”支付接待用煙、餐費等開支78711元;2013年底,梧店小學廁所改建工程未經鎮村招投標,直接指定施工方,支付工程款共計81254元,已用“村財”支付,但至今一直掛在“村財”賬上無法報賬;沒有經過公開招投標,自行修建村道,支付工程款60多萬元。林國榮作為梧店村黨支部書記、郭清發作為梧店村村委會主任負有領導責任;林承其作為梧店村出納負有直接責任;林良喜作為梧店村會計(報賬員)負有一定責任。林國榮、郭清發、林承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林良喜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涵江區白沙鎮長興村連金明在擔任該村連厝組組長期間,利用辦理舊房翻建手續的職務便利,向4家建房戶多收取土地補償費3600元,據為己有。連金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北岸開發區忠門鎮沁頭村陳金磚、陳玉祥違規報銷征兵用煙問題。沁頭村黨支部組織委員兼民兵營長陳玉祥在負責征兵工作中,違規購煙,共花費人民幣2030元,拆成8單,報村委會主任陳金磚審批簽字后,在沁頭村“村財”中支出。陳金磚、陳玉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簡訊
城管協管員公車私用被辭退
記者昨從莆田反腐倡廉網獲悉,日前,城廂區紀委監察局通報一起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典型案件。經查,2015年6月20日中午,城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龍橋中隊當天值班人員宋明君(協管員)未經同意,私自駕駛巡查執勤車前往常太鎮常太村辦理私事,該行為嚴重違反公務車輛管理相關規定。2015年6月25日,經該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研究,作出辭退宋明君的處分決定。2015年7月7日,經該局研究,對分管領導辦公室負責人陳國鋒、龍橋中隊中隊長蔡朝煒分別給予通報批評。
另外,仙游縣度尾鎮霞溪村村委會原主任曾金明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李偉強)海都記者李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