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7月2日訊 莆田益欣鞋廠女工鄒女士在上班期間突然暈倒,送醫治療后被查出腦梗死。鄒女士在該廠上班已有5年,其間經常加班,家屬認為其突發疾病和加班有關,應被當成工傷。益欣鞋廠方面則表示,無法證明女工腦梗死和鞋廠有直接關系,建議女工可申請職業病鑒定。
家屬: 鞋廠出了3000元后 再無后續醫療費
昨日,記者來到莆田市第一醫院神經內科,鄒女士的家人告訴記者,6月24日上午,鄒女士在鞋廠上班期間突然暈倒,隨后被工友送到涵江區醫院搶救,經診斷,鄒女士右側小腦半球腦梗死。家人說,鄒女士今年51歲,在荔城區的益欣鞋廠上班已有5年,其間廠里經常加班,趕貨時還要忙通宵。鄒女士負責給成鞋刷膠,她說鞋膠的氣味非常刺鼻,聞得令人頭暈,但廠里只偶爾下發口罩,經常工作時都沒戴口罩。
在鄒女士被診斷為腦梗死之后,家人認為其突發疾病與工廠經常加班有關,不排除因長期接觸有刺激性氣味的鞋膠導致發病,應該被算作工傷。在鄒女士入院當天,廠里交了1300多元治療費,很快就花完了,家人次日又到廠里拿了2000元。由于病情危重,鄒女士隨后轉到莆田市第一醫院繼續治療。
鄒女士的家人說,廠里在出了3000多元之后,對此事就放任不管了,他們再去廠里連門都不讓進。住院這幾天,家人已經花了近6000元治療費。鄒女士的丈夫在工地打工,家里還有兩個兒子在讀書,今后的治療費用成了一家人的難題。
部門:
腦梗死是否工傷
要鑒定后才能仲裁
昨日,記者向莆田市益欣鞋廠了解此事。該廠行政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鄒女士在工廠突然暈倒之后,廠里及時組織人員將其送醫搶救;在其被診斷為腦梗死后,他們多方咨詢認為,腦梗死的形成原因復雜,無法證明和在鞋廠工作有直接聯系,應是女工自身身體原因導致的疾病,不能算是工傷。
該名工作人員表示,廠里前期已經為鄒女士墊付了3000多元的治療費用,后期的治療費用應由女工家屬自行承擔。廠里會對女工進行人道主義補助,但不會承擔全部治療費用,目前補助方案還未確定,不過在鄒女士治療期間,廠里會照付工資給鄒女士,讓她休假治療。如果家屬認為鄒女士發病和鞋廠有關,鞋廠方面建議其申請職業病鑒定。
荔城區人社局工傷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沒有明顯證據表明鄒女士的腦梗死和其在鞋廠工作有因果關系,只能算是其自身原因導致。鄒女士要進行工傷認定的話,需要向莆田市疾控中心申請職業病鑒定,如果認定她的腦梗死屬于職業病范疇,部門才會認定構成工傷,鄒女士也可以按工傷待遇申請勞動仲裁。(海都記者 陳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