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日前從省紀委通報一批違反八項規定案例和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具體如下:
2015年4月12日晚,清流縣市政園林管理站工作人員張熊伙私自駕駛單位公車到寧化石壁鎮老家探望親屬。5月2日下午,張熊伙利用職便,私自將單位公車開出交由其父親使用,由其父親駕車前往寧化辦私事至次日凌晨。張熊伙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并退繳私用公車相關費用。同時,鑒于市政園林管理站公車使用疏于管理,制度規定落實不力,縣紀委對分管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并責令作出深刻檢查。
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期間,古田縣黃田鎮國有林場原場長鄭文禹多次違規購買食用菌、臍橙等土特產,用于贈送業務往來有關人員。2015年6月2日,古田縣紀委給予鄭文禹黨內警告處分。
政和縣社會福利院院長鐘昌華安排公款高消費娛樂活動案件。2014年4月至2014年11月期間,縣社會福利院院長鐘昌華先后5次在政和縣名柜音樂會所安排高消費娛樂活動,共消費2801元。此后,該筆娛樂消費費用在政和縣社會福利院報銷。政和縣紀委給予鐘昌華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政和縣東平中學校長張其洪安排公款高消費娛樂活動、違規公款吃喝案件。2014年8月1日,東平中學在政和阿波羅音樂會所安排公款娛樂活動,消費489元。此后,該筆娛樂消費費用以公務接待用餐名義報銷;2014年5月至9月間,東平中學先后5次在政和城關熊城人家酒家公款吃喝,共消費2008元,由單位支付。政和縣監察局給予張其洪行政警告處分。
2014年,莆田市涵江區白沙鎮長興村村民小組長連金明在負責向4戶舊房翻建戶收取土地補償費過程中,利用職便多收3600元,用于個人開支。白沙鎮紀委于2015年3月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10年,莆田市涵江區秋蘆鎮楓山村支部書記劉金練、村主任鄭金良、支委劉鳳蓮、村委吳金鑾4人經口頭討論,直接把村集體公益林補償費共計11379.42元匯入村報賬員劉鳳蓮“一卡通”賬戶中,設立“小金庫”,用于賬外開支,構成違反財經紀律行為。秋蘆鎮紀委于2015年3月分別給予4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追繳違紀款11379.42元入村財管理。(記者 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