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5月27日訊記者昨從莆田市教育局獲悉,今年莆田中心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通知已出臺,新出臺的招生方案在保持2014年方案總體穩定的前提下,針對去年在招生過程中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了適當的調整,最主要有兩個變化,分別是:明確了區間流動人員隨遷適齡子女參加統籌安排入學的條件和程序要求;統一遷入及辦理證件的時間要求為2014年12月31日(含)。
據了解,各縣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方案將在5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
根據規定,中心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先滿足施教區內在2014年12月31日(含)之前落戶的適齡少年兒童入學需求。“小升初”可升入對口劃片的初中。剩余學位由荔城區教育局、城廂區教育局通過電腦隨機派位、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等方式安排進城務工和區間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就學。
參加電腦派位對象
1.戶籍在2015年1月1日(含)后遷入的施教區內適齡少年兒童。
2.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隨遷子女。
a.父母在中心城區暫住,持2014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的有效暫住證件。
b.父母在暫住地的城區企業務工,2014年12月31日至報名之日在暫住地企業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父母在暫住地經商,持有暫住地工商部門于2014年12月31日前(含)制發的有效營業執照。
報名時只能根據暫住地填報一所學校,不得跨區跨校重復報名。
參加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對象
1.電腦派位落選的隨遷子女。
2.不符合電腦派位條件但持有暫住證明的隨遷子女。
3.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本市各區(管委會)間流動人員隨遷子女:
a.父母在暫住地的城區企業務工,2014年12月31日至報名之日在暫住地企業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父母在中心城區經商,持有工商部門于2014年12月31日(含)前制發的有效營業執照(經營場所須在中心城區)。
b.2014年12月31日以前在務工或經商所在地中心城區暫住并有租房合同等相關居住證明。
c.擬進入跨區中心城區公辦小學的適齡兒童需在2014至2015學年度中心城區幼兒園就讀滿一學年。
擬進入公辦初中學校就讀的適齡少年,需填寫《區間流動人員隨遷適齡子女跨區就讀申請表》(表格可在莆田教育網下載),持父母在中心城區務工社保證明或經商營業執照,經小學學籍所在地縣區(管委會)教育部門審批同意后,報名參加遷入地縣區教育部門統籌安排。(記者李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