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4月15日訊 在學校學習了書本知識,是該到社會實踐中檢驗一下,這是每一名畢業生或臨畢業生必將面臨的問題。然而,莆田市衛校二年級不少學生去醫院實習,不僅拿不到實習工資,還要向實習單位交“實習費”。更讓學生和家長費解的是,根據醫院的規模和等級不同,收取的費用也不一樣。
市民:到底實習收費標準如何?
小杰(化名)今年18歲,是莆田市衛校二年級農村醫學方向專業的學生。據小杰家長陳先生(化名)介紹,小杰是莆田衛校2013級的委培生。所謂的委培生,即學生在本專業畢業后,必須回到戶籍所在地工作。相應地,委培生享受學費的減免,每學期僅收取數百元的書本、住宿等費用。上周衛校的老師通知學生,根據每個人戶籍所在地不同,到縣級或區級醫院實習10個月,并且需向所在醫院繳納相應實習費用。
小杰告訴記者,他是仙游縣人,根據規定他必須到仙游縣醫院實習,并向醫院帶隊老師繳納1100元的費用,院方未向學生開具發票,表示將待實習期結束后,再向莆田衛校開具30多名實習生費用的總發票。讓小杰大惑不解的是,據他了解,衛校實習生去荔城區醫院實習免費,去城廂區醫院實習費為480元,去涵江區醫院交費600元(包住宿費)。
學校:由醫院收取與學校無關
陳先生表示,食宿費、白大褂、文具等都是學生自理,他不明白為什么還要收取那么多的費用。他表示,自己曾向莆田市物價部門咨詢,物價部門表示并沒有此項收費規定的文件。隨后,他又向莆田市教育部門反映,教育部門表示,此事不歸他們管。
陳先生又向莆田市衛生局咨詢,衛生局表示并不清楚,建議陳先生向教育部門咨詢。昨日,記者來到莆田市衛校,該校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莆田衛校學生參與實習確實收取了費用,但這筆費用并非學校收取,而是由所在實習醫院收取。
該工作人員表示,是否收費和費用高低都是由醫院決定,具體費用構成他也不清楚。校方已盡力協調醫院,降低學生的實習費用。
衛生局:醫院屬于正常收費范圍
莆田市衛計委科教科表示,仙游縣醫院等相關醫院收取實習費并未違規。據介紹,醫院收取實習費用已經多年,部分醫院免去了該費用,還有一部分醫院仍然在收費。醫院收取的實習費,通常都包含醫院醫生指導實習生教學費、耗材等費用,都是由醫院自行確定,根據醫院規模、實習學科范圍等因素,故有收費高低的差別。
莆田市衛計委科教科工作人員表示,委培生減免了學費,學費中并不包含實習費,建議學生家長向學校了解相關事宜。那么,醫院、學校收取實習費,是否有相應的物價標準呢?該工作人員表示,物價部門確實有出臺相關文件,建議記者向莆田市物價部門了解。
隨后,記者撥通了莆田市物價局官網上提供的聯系電話,市物價局一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據他了解并沒有相關物價規定,醫院收取實習費不合理,建議記者撥打0594-2725028向相關科室了解情況。截至記者發稿前,該電話一直處于占線狀態。本報將繼續關注此事。(海都記者 林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