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防控污染地塊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的風險,市政府日前制定并發布《莆田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穩中趨好,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建立健全,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圍繞目標任務,《實施方案》以“摸清底數、強化預防、風險管控”為工作重點,明確建立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體系、加強國土空間布局預防土壤污染、加強土壤環境及其污染源監管執法、加強農用地分類保護與安全利用、嚴格管控建設用地環境風險、有序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等六大任務,明確各縣區(管委會)落實土壤污染防治主體責任、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加強社會監督等兩大方面,共39項具體措施,彰顯莆田特色。
啟動全市土壤全面“體檢” “啟動全市土壤環境狀況詳查,是落實好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第一步。”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說。據了解,全市土壤環境狀況詳查,將在2018年底前查明全市耕地、園地等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2020年底前掌握全市土壤環境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建立建設土壤環境例行監測網絡,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所有縣(區)全覆蓋;加強污染耕地土壤及其農產品質量協同監測,為農用地安全利用提供決策參考;加快構建土壤監測數據整合與共享平臺等。
突出土壤環境“保健” 針對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滯后性、污染累積性、難以可逆性以及與農產品質量關系復雜性等特點,《實施方案》突出土壤環境“保健”,提出建設項目在審批建設、運營監管、退役拆除活動全過程中的一系列預防措施:加強國土空間布局管控,嚴格實施用地指標和總量控制,防范建設用地新增污染;嚴防工礦企業活動污染土壤,建立土壤重點動態監管名單;嚴厲打擊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違規存放危險化學品、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加強農用地分類保護與安全利用,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土壤環境;嚴格管控建設用地環境風險,逐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嚴格用地準入等。
實施問題土壤的“手術” 建立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項目庫,啟動問題土壤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工程,強化“手術”治理與修復工程監管,防止產生二次污染,力爭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91%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1%左右,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城鄉人居環境得到有效改善。 (洪穎 許智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