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獲悉,《莆田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近日出臺,提出要進一步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流保護管理機制,實現水資源保護更加有力、水污染防治更加有效、水環境治理更加全面、水生態修復更加科學,進一步發揮河流綜合功能,維護河流健康生命,為“打造宜居港城、建設美麗莆田,創建美麗中國的示范區”提供支撐保障。
《方案》指出,我市全面推行河長制,以“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黨政領導,部門聯動”“堅持問題導向,屬地管理”“堅持強化監督,全員參與”為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包括:
一是加強水資源保護管理。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嚴守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等,到2020年,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13.35億立方米以內。二是嚴格水岸線管理。實施河道岸線和河岸生態保護藍線制度、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藍線制度、地下水警戒保護藍線制度,到2020年,完成所有主要河道岸線藍線劃定。三是加強水污染防治。明確河流水污染防治目標和任務,統籌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到2020年,全市縣(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0%,城區、集鎮區、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等污水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四是加強水環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區確定各類水體的水質保護目標,制定落實區域水環境治理保護措施,到2020年,木蘭溪、萩蘆溪主要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達90%以上;延壽溪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達88%以上。五是加強水生態修復。進一步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加大南北洋綠心保護,加快推進安全生態水系建設,到2020年,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基本實現水質自動監測。
《方案》指出,市、縣(區、管委會)、鄉(鎮、街道)三級分別設立河長及河長制辦公室,村(居)設立河道專管員。市級河長由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河長,負責領導全市河長制工作;設副河長3名,由市政府相關領導擔任副河長,協助領導全市河長制工作。在跨縣區的三條主要河流木蘭溪、延壽溪、萩蘆溪流域各設河長1名,由副河長兼任。同時,木蘭溪、延壽溪、萩蘆溪流域分別由市住建局、水利局、環保局作為聯系部門,流域所經的縣(區)政府為責任主體。縣(區、管委會)、鄉(鎮、街道)河長,由黨委或政府主要領導擔任,負責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河長制工作。各流域所在縣(區)管委會、鄉(鎮、街道)均分級分段設立河長,由黨委或政府相關領導擔任。此外,河道專管員由鄉(鎮、街道)根據轄區內河道數量、大小和任務輕重等實際情況招募并管理,人員經費由市、縣(區、管委會)、鄉(鎮、街道)三級分擔。各級河長、河長辦和河道專管員,按照相關部門權責、權能不變的原則,分頭抓好群眾反映、媒體曝光、監測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
為更好貫徹落實河長制,《方案》要求,各級各相關部門建立集中統一的協調機制、全域治理的責任機制、科學嚴密的監測機制、齊抓共管的督導機制、協同聯動的執法機制、獎懲分明的考評機制、穩定經費的保障機制、輿論宣傳的引導機制,引導全社會全民參與“河長制”工作。(記者黃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