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莆田市城廂區霞林街道居住的小劉,從武平縣來莆田生活已經五年多了。2016年12月底,小劉購買了一部車,正要去報牌時被告知“按照福建省居住證條例”,小劉需要提供居住證。小劉趕到霞林派出所申領居住證,2017年1月3日就拿到了居住證并順利地給愛車上了牌。今日,東南網記者從莆田市公安局城廂分局獲悉,根據《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5號),自2016年12月1日起福建省正式實行居住證制度,截至目前,208名轄區群眾已經拿到了屬于自己的居住證。
群眾什么情況下可以在城廂區申領居住證?據了解,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城廂區轄區內居住并辦理暫住登記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一)合法穩定就業:在居住地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招用,或者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二)合法穩定住所: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租賃的房屋或者用人單位、就讀學校的宿舍居住的;(三)連續就讀: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并就讀的。
公民申領居住證,應當到居住地派出所采集人像信息,提交《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表》、居民身份證,并根據以下規定提供相關材料:(一)符合合法穩定就業的,應當提交的材料為: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錄用(聘用)證書、社保繳納憑證等;(二)符合合法穩定住所的,應當提交的材料為:自有(親友)房屋產權證明文件或者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三)符合連續就讀的,應當提交的材料為:學生證或者就讀學校出具的連續就讀證明等。
據了解,目前,辦理的居住證由省公安廳統一制證,群眾在15日內可以領取到居住證。城廂公安分局積極向黨委政府爭取資金,正在與制證公司簽訂合同,待制證設備到位后,可以在派出所直接制證發放。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居住證收費標準繳納證件工本費。
為了方便群眾辦理居住證,城廂公安分局8個派出所專門開辟一間辦公室作為居住證受理窗口,在受理窗口統一公開上下班時間、民警聯系方式、監督投訴電話以及居住證辦理指南。居住證服務窗口為群眾提供了桌椅、紙筆等設施,以及用于采集人像的梳子、面巾紙、鏡子、無鏡片眼鏡等便民物品。窗口在接待群眾申領(或咨詢)居住證,凡材料齊全能當場辦結的當場辦結;對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辦程序、所需材料及辦理時限,對不予受理的要詳細告知有關規定,同時填寫《受理(缺件)材料一次性告知單》交給群眾。對遇到流動人口多、工作量大的情況,城廂公安分局還適當延長工作日窗口服務時間,并在節假日固定時段開放窗口。(記者 王龍風 通訊員 陳翠平)
莆田鎮海派出所有效推進居住證辦理工作
自2016年12月1日辦理居住登記和居住證以來,莆田鎮海派出所按照上級關于居住證受理工作部署要求,全力推進居住證受理工作。
鎮海派出所積極組織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居住證受理培訓,認真學習有關辦理要求;精心設計制作辦證溫馨提示,張貼在醒目位置,并安排專人為群眾進行詳細講解;要求社區民警和輔警在走訪過程中要大力宣傳居住證辦理事項,提高群眾自覺辦證意識,確保居住證辦理工作能夠有序推進。截至2月23日,經嚴格審核材料,該所共受理居住證90張,受理居住登記4619人次。(通訊員 陳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