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4日訊莆田仙游35歲的男子張某為了償還外債,今年1月14日鋌而走險,綁架了同村的9歲男童,機智的男童自救成功,順利逃脫。昨日,記者從仙游縣法院獲悉,張某(化名)因犯綁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今年1月14日11點多,9歲男童軍軍放學回家途經張某家店鋪時,張某謊稱要送一只小烏龜給軍軍,將其騙至自己家中。
隨后,張某又誘騙軍軍到張某堂姐家老房中玩耍。張某用繩索、鞋帶等物,將軍軍的手腳捆綁住,并將軍軍的書包放在附近的巷子路口。為了避免自己的身份被暴露,張某寫下“你兒子在我們手里,不要報警,拿個電話卡放在你拿書包的地方”的字條,要挾軍軍的家人和其單線聯系。
軍軍被綁后曾多次自己解開繩索,但都被張某發現并重新捆綁。后來,軍軍發現地上有一個打火機,機智的他趁張某暫時離開的空隙,偷偷把打火機藏起來,并伺機用打火機燒斷手上的繩索。當天下午5點多,軍軍成功逃脫回家,并在家人的協助下報警。(海都記者林智 通訊員蘇秋萍黃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