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3日訊近日,有市民反映,路邊野廣告出現了升級版,廣告單上竟然寫有警方的警示語,還貼有警察的卡通形象。記者昨日調查得知,該廣告是鳳凰山廣場附近一家貸款公司張貼的。鳳凰山派出所民警告訴記者,該廣告內容和警方無關,可能是商家為了吸引眼球而打的廣告,將前往調查了解,如情節嚴重的要采取治安處罰。
廣告內容與警方無關,卻放上警察形象標識
“牛皮癬”廣告卻借公安形象做“虎皮”
昨日,記者來到體育中心公交站旁,發現市民所投訴的廣告依然貼在公交亭上。記者注意到,該廣告單的內容是推銷辦理貸款,但廣告頁面的設計卻采用了公安機關常用的藍色調,還有警察的卡通形象,頂上則寫著“莆田民警溫馨提示:防火防盜防蒙騙,黃賭毒品不能沾”等內容,乍看還以為是警方宣傳卡,其實是貸款公司推銷的“無抵押、免擔保、低利息、高額度”的廣告促銷內容以及公司的聯系電話。
不少過路市民表示該廣告不僅影響市容,同時容易誤導市民。記者走訪了莆田城區內的一些小區,市民表示,一些開鎖、代辦中介等“牛皮癬”廣告,也常常打擦邊球誤導市民。
警方:亂貼公安標識 將受到多種處罰
記者撥打了廣告中的手機號碼,接電話的是一名男性業務員。該業務員表示,他們是一家正規的民營金融公司,從事辦理貸款的業務,公司的地址在鳳凰山廣場附近。該業務員表示,他們也是通過各大銀行幫助客戶辦理業務,相對于銀行來說,除了為客戶節省時間外,并沒有什么特別的優惠政策。至于為什么廣告中出現了警察的卡通形象及警方提醒的內容,該業務員表示,僅僅是出于幫忙警方宣傳的目的,和莆田警方并沒有任何合作關系。
鳳凰山派出所民警告訴記者,街頭小廣告屢治不絕,有的更披上“警方提示”的外衣,上面印著所謂“警方提示”,下面卻印著租房、貸款等廣告內容。該行為實為一些商家投機取巧,吸引顧客的行為。“在日常執法中,如果廣告內容未涉及行騙,情節輕者將給予批評教育,重者則會受到治安處罰,他們將前往調查處理。”警方提醒,公安機關的標識未經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使用,公安機關絕不會為某個盈利單位做廣告,更不會在公告中出現廣告內容,市民切勿輕信以免上當受騙。(海都記者 林智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