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關注的福建政和縣6月女嬰被性侵案6月30日上午在政和縣法院二審宣判,犯罪嫌疑人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受害女童家長對判決不服將上訴。
二審判五年 女童家長稱要上訴
6月30日下午,探針聯系到受害女童父親徐先生。他告訴探針,法院判處被告徐某五年有期徒刑,但駁回了自己民事賠償方面的請求,法院的理由是原告方“未能提供經濟方面的證據”。徐先生稱對于判決結果“很不滿意”,自己將會上訴,其代理律師也支持他上訴。
探針了解到,上午參加庭審的有徐先生及其兩名代理律師,被告徐某及其一名代理律師;徐先生的妻子因為身體不舒服以及孩子發燒哭鬧,在正式開庭前離開。
徐先生告訴探針,徐某在法庭上表示認罪,對判決結果沒有異議、不上訴。
此前曾有媒體報道,徐某的家人曾稱徐某有一定的智障問題。但徐先生認為,徐某常外出打工,做過有關茶葉質量監管方面的技術工作,在老家也會幫家人干活,“絕對不存在精神方面的問題”。
為保護女兒計劃搬家
徐先生透露,由于家住農村,而鄉親對此事關注太高,為保護孩子,他和妻子計劃離開家鄉,去別人不認識的地方生活。但他父母又都60多歲了,有些故土難離。
徐先生表示,目前其女兒身體狀況不大好,時常發燒,而且自己擔心女兒長大后發育是不是會受影響。
網絡輿論關注度高
此案件自曝光以來在網絡上引起強烈關注和討論。微博話題#六個月女嬰遭強奸#在5月21日12點的閱讀量為423.3萬、討論量為7300多條,而到了6月30日晚7點,閱讀量激增到3022萬、討論量超過5.9萬條。其中有多名網友在法庭二審前上傳了個人手持寫有要求法庭重審字樣的紙張的照片。而圍繞事件而建的QQ討論群,目前成員超過300人。
案情回顧
2015年1月27日,福建政和一名6個月大的女嬰遭同村徐某猥褻、性侵。女嬰父親徐先生是福建省南平市政和縣東平鎮范屯村人 ,當天是徐先生補辦婚宴日子。由于在家里宴請親朋接待繁忙,他將剛滿6個月的女兒交由姑姑抱著。下午4點許,25歲的徐某上前說想抱抱女嬰。因是同村族人,徐先生的姑姑忙著招待客人,就將小孩交給徐某。
徐某與徐先生是同族人,按輩分是徐先生的第五代堂弟,也就是女嬰的堂叔。
“女兒帶回來時,聲音已經哭啞了,剛換的紙尿褲不見了,下體大量出血。”徐先生說,他問小孩是不是摔到哪里了,徐某慌張說沒有,接著就跑開。經醫院診斷,女嬰陰道和處女膜已經破裂,法醫鑒定是輕傷2級。
2月9日,徐某被政和縣檢察院批準逮捕。
5月21日,案件在政和縣法院開庭,但法庭以檢方沒有提供證據而沒有宣判。
6月25日,女童家長收到法院傳票,二審定于6月30號上午9點開庭。
撰稿:探針/馬佩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