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浦城縣紀委近日通報了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典型案例。
水北街鎮政府公務接待制度不健全的問題。2014年11月11日,水北街鎮接待客商消費800元,該筆接待費用入賬時無接待審批單和接待對象。時任水北街鎮鎮長蔣建斌被誡勉談話,并責令水北街鎮政府健全公務接待審批制度。
縣水利局同城接待的問題。2014年1月14日下午,縣安委會一行3人對城關水電站安全生產工作抽查后,縣水利局在城關某餐館安排晚餐,消費581元,其中酒水138元,參與同城接待的縣水利局黨委副書記余樹明被誡勉談話。
縣民政局會議接待標準偏高的問題。2013年11月至12月舉辦的3次會議接待中,人均消費都在100多元,2次出現酒水,會議接待標準偏高。縣民政局局長章秀華被誡勉談話。
山下鄉政府公款購買土特產的問題。山下鄉政府在2014年1月報銷2012年和2013年度購買的薏米、酸棗糕等禮盒計9094.4元,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鄉長何秀菊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浦季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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