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9點,福建政和女嬰被侵案在政和縣法院開庭。庭審結束后探針第一時間對女孩父親徐先生進行采訪。
據徐先生介紹:本次開庭因檢方沒有提供證據,法庭沒有進行審理宣判,法庭將擇日開庭再審。
上午出席庭審的共6人:女嬰父親徐先生及其愛人、徐先生的2名代理律師、犯罪嫌疑人徐某及其1名代理律師。
徐先生告訴探針,檢方今天并未說明沒有提供證據的原因。但據他透露,案發后檢方曾告知“證據需要送到南平市公安機關進行相關驗證,包括DNA檢驗等。”
另探針發現,政和縣人民法院網官方微博@政和法院尚未公布今天案件庭審相關情況。
女童被猥褻后帶血的衣物
關于女童被性侵的話題
案情回顧
2015年1月27日,福建政和6個月的女嬰遭到同村的犯罪嫌疑人徐某的猥褻性侵。
女嬰的父親徐先生是福建省南平市政和縣東平鎮范屯村人,2015年1月27日,是徐先生結婚的日子。按照農村習俗,他在家里宴請親朋,由于接待繁忙,他將剛滿6個月的女兒交由姑姑抱著。當天下午4點左右,25歲的犯罪嫌疑人徐某上前說想抱抱女嬰。 因是同村族人,徐先生的姑姑忙著招待客人,就將小孩交給對方。
“女兒帶回來時,聲音已經哭啞了,剛換的紙尿褲不見了,下體大量出血。”徐先生說,他問小孩是不是摔到哪里了,徐某慌張說沒有,接著就跑開。家里人趕緊將小孩送往醫院,經診斷,女嬰陰道和處女膜已經破裂,法醫鑒定是輕傷2級。
徐先生說,徐某與他是同宗族人,按輩分是他的第五代堂弟,也就是女嬰的堂叔。后來他聽人說,徐某將孩子抱到后山前后將近一個小時。
徐先生說,事件發生后他曾想要帶妻女離開村莊,但是父母都60多歲了,故土難離。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徐某的父親說他兒子(犯罪嫌疑人)因小時候得病,長大后有點智障,加上當天喝了點酒才做出這樣的事情。事后,他們到受害人家里協商,希望通過賠償獲得對方的諒解。
1月28日,受害女嬰家屬報警,政和警方將徐某傳喚到案并于同日對其刑事拘留。2月9日,徐某被政和縣檢察院批準逮捕。
女嬰父親在微博@一位傷心的爸爸在5月18日發微博稱“今天早上10點法院傳票已經送達我家,5月21號上午9點政和縣法院開庭審理,就我和我的妻子可以聽審,還有律師,女兒不能帶去;刑警隊和檢察院提交的起訴罪名都是猥褻,所以應該是以猥褻罪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