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接受女友提出分手,男子范某在爭執中拿走了女友的手提包,還取走了女友銀行卡內的1500元。后因害怕觸犯法律,范某主動向女友歸還財物和現金,結果遭到女友拒絕。9月27日,范某向延平警方“投案”。
27日上午9時許,范某臉色蒼白的向延平警方報警,稱自己犯了錯誤,現在來“投案”。看著范某緊張、害怕的神情,民警一邊安撫范某的情緒,一邊耐心聽他講述事情經過。
范某說,2015年9月,離異的他經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名同在鄉鎮打工的單身女子陳女士,很快兩人便墜入愛河。2016年初,兩人一起到延平城區拼搏,雖然日子清苦,但兩人也算過的甜蜜。直到今年下半年,陳女士突然獨自搬出去住,還對范某不理不睬,甚至將范某的電話拉入黑名單。
因為不舍女友就此離去,9月27日一早,范某把陳女士約出來談心,可陳女士分手的意思很堅決,兩人一言不合便開始拉扯。拉扯中,范某不慎拽下了陳女士的提包,而陳女士為了躲避糾纏,跑到附近的餐館叫人幫忙。
陳女士跑后,范某想起曾在陳女士身上花了不少錢,他氣憤的將手提包里的銀行卡拿出,并到就附近銀行取走了銀行卡內的1500元。錢剛取出后,范某就后悔了,想到這樣做是違法的,范某又回頭去找陳女士,試圖將財物還給陳女士。可陳女士也在氣頭上,不肯接受財物,還揚言要報警抓范某。范某歸還未果后,這才來向警方“投案”。
得知情況后,民警幫范某把陳女士叫到派出所。后經民警耐心調解,陳女士原諒了范某的行為,并接受了范某主動歸還的財物。
警方提示:情侶之間吵架,一定要注意不能過激行事,有可能一些不經意的想法和做法,就會觸碰到法律底線。千萬別因為一時氣憤,而做出令自己后悔終生的事情。(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