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經寧德市人民政府審定通過的《寧德市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該《辦法》涵蓋了關于超標電動自行車的標準劃分、生產、銷售、辦理臨時車輛號牌、上道路行駛管理、過渡期限等內容,對于改善中心城區電動自行車帶來的交通亂象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同時也對全市范圍內的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參考。
劃分標準 限期淘汰
對于備受關注的電動自行車標準的劃分,該《辦法》作了明確界定:凡是符合以下四種情形之一的電動自行車都屬于超標電動自行車:1.不具有良好的腳踏驅動功能;2.設計最高時速超過20公里/小時;3.整車質量超過40公斤;4.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超過240瓦,或者蓄電池標準電壓大于48伏。
“一般來說,沒有腳踏裝置的兩輪電動車就是超標車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寧德市中心城區約10萬輛電動車多數屬于超標車,均需進行“掛牌”登記。值得注意的是:未列入國家《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三輪、四輪電動車和燃油助力兩輪車不予辦理臨時牌證,不得上道路行駛。
同時,《辦法》根據“平穩過渡、限期淘汰”的原則,規定掛牌登記的超標電動自行車需在3年的過渡期內自行淘汰,即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止。過渡期結束后,禁止超標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此外,《辦法》還規定,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的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需佩戴安全頭盔,限載1人(不含駕駛人)。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管理參照兩輪摩托車要求執行。
自覺登記 規范管理
《辦法》要求超標電動自行車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臨時號牌和行駛證后,方可上道路行駛。自8月15日起,廣大超標電動自行車車主可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前往城區的3個登記點現場交驗車輛并提交相關證件、憑證。
“掛牌”所需證件、憑證包括超標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車輛屬于個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暫住證)及復印件;車輛屬于單位的,提交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經辦人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購車發票等超標電動自行車來歷證明:購車發票遺失的,可以憑借售車企業銷售發票存根聯復印件(加蓋銷售企業印章)作為來歷證明;售車企業也無法提供銷售發票存根聯復印件的,可以憑借所有人本人有關情況的申告說明和所有人戶口所在地街道(鄉鎮)、社區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或所在單位出具的車輛歸屬證明作為來歷證明。車輛出廠合格證明:如合格證遺失的,可以憑本人有關情況申告說明和生產、銷售企業出具的書面說明或實際車型目錄資料替代。過渡期內保險憑證以及登記申請表等。
其中,過渡期內的保險憑證指的是在辦理“掛牌”手續時,車主需繳納3年過渡期內的第三者責任保險。“近幾年,一些超標電動自行車交通肇事后,因未參加保險導致車主賠償能力弱,事故受害者獲賠不到位而引發糾紛;甚至個別車主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要求參加第三者責任保險,由保險公司承擔部分風險,有助于提高車主理賠能力,從而保障廣大交通參與者的合法權益。”該負責人說道。而登記所需的申請表需填寫所有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以及聯系方式;生產企業名稱、車輛品牌、型號和出廠日期;車輛的結構、主要技術參數;車輛的識別代號等內容。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車主應盡早前往登記點辦理“掛牌”手續,取得合法上路資格。10月1日起,交警部門將開始開展針對電動自行車的路面執法行動。
城區3個登記點分別為:原寧德市機動車檢測站(鶴峰路后山村)、寧德市東南車行(蕉南路古溪路口交警支隊旁)、市體育中心(大門口警務室)。
“掛牌”所需表格可提前至寧德網(www,ndwww.cn)、寧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ningde.gov.cn)進行下載填寫。
便民惠民 周到服務
針對此次涉及面廣、人多的“掛牌”工作,市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特推出一系列的便民服務,以提高辦事效率,早日規范超標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工作。
本次所采取的便民措施包括免收超標電動自行車臨時號牌、行駛證費用,免費安裝上牌;集中登記掛牌,實行一站式服務、一次性辦結;預約上門服務,凡是申請掛牌的車輛達到30輛的,可以提前預約,交警上門服務;下鄉受理業務,到各鄉鎮巡回掛牌。
此外,寧德中心城區的3個登記點在集中掛牌期間,雙休日正常上班。(記者 蘇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