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衛計委、省財政廳印發《福建省農村二女夫婦獎勵暫行辦法》,明確該辦法實施以前落實絕育手術的農村二女戶,夫妻雙方每人每年可領取獎勵金360元;該辦法實施以后新落實絕育手術的農村二女戶,每戶領取法定獎勵金3000元外,增發一次性獎勵金7000元。市衛計委表示,寧德市將遵照省里規定執行。
據悉,農村二女夫婦獎勵是對我省農村戶籍中年齡未滿60周歲,自覺執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落實絕育手術,且只有兩個女孩的已婚夫婦(簡稱“農村二女戶”)予以的獎勵。該辦法實施以前落實絕育手術的農村二女戶,夫妻雙方每人每年可領取獎勵金360元,該辦法實施以后新落實絕育手術的農村二女戶,除按照《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每戶領取法定獎勵金3000元外,增發一次性獎勵金7000元。農村二女戶夫妻到60周歲后則按程序申請轉為享受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補助對象,不再領取農村二女戶獎勵金。
根據辦法,農村二女戶申請獎勵時,夫妻雙方戶籍在本省的農村居民持雙方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有效絕育措施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在每年的3月31日和9月31日前向女方戶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領取,并填寫一式三份《福建省農村二女夫婦獎勵申請表》。夫妻一方是外省戶籍的,還需出示外省一方戶籍所在地縣級衛生計生部門出具的未享受二女節育獎勵等相關證明材料。
辦法中特別強調,要加強對獎勵對象確認、資金配套、資金發放、制度運行等情況的檢查監督。要把獎勵工作納入當地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對制度執行中出現重大問題、造成社會影響的,追究地方主要領導及相關部門的責任。對虛報、冒領、克扣、貪污、挪用、擠占獎勵扶助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獎勵對象有未經批準擅自實施輸精(卵)管復通手術的;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隱瞞多生育、偽造假手術證明獲取節育獎勵的這三種情形之一,并經衛生計生部門核實的,全額退回已領取的獎勵金。獎勵對象有上述第三種情形的,除責令全額退回已領取的獎勵金外,還將有關情況納入衛生計生信用體系。
此外,辦法要求,農村二女夫婦獎勵專項資金應嚴格按照財務管理規定和用途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對違規使用的,依法依規追究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記者 吳寧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