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記者從蕉城公安分局獲悉,該局刑偵大隊便衣中隊破獲一起非法持有槍支案,抓獲犯罪嫌疑人劉某,繳獲改制槍支2支及鋼珠彈256發、射釘彈2盒。
7月初,蕉城警方接到群眾舉報稱,蕉城區八都鎮某村村民劉某持有槍支,并多次在村中當眾把玩。接到舉報后,便衣中隊民警迅速展開外圍偵查,在確定舉報情況屬實后,刑偵大隊便組織精干力量研究查緝方案。7月10日,得知劉某正在城區下宅園一居民家中,便衣中隊民警立即對劉某實施抓捕,并成功將其帶回作進一步訊問。
經審訊,劉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劉某交代,他一直就喜歡槍械,收集各種制式彈殼、槍模等,2014年1月在福州黑市購得仿真氣槍、射釘槍各一支,并通過網絡購買瞄準器等配件在家中對槍支進行改裝。同時,在審訊過程中民警還發現劉某有吸食毒品嫌疑,經尿檢,劉某尿液樣本結果呈陽性。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我國《槍支管理法》明確規定,槍支是指以火藥或者壓縮氣體等為動力,利用管狀器具發射金屬彈丸或者其他物質,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的各種槍支。因此,仿真槍具有殺傷力,同樣可能構成非法持有槍支。(楊洋 范伏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