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交警大隊在富春公園路段查酒駕。
昨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連日來,全市公安機關多措并舉在全市范圍內積極組織開展了集中整治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統一行動,共查獲飲酒駕駛306起,醉酒駕駛45起,毒駕3起。
統一行動期間,各地結合“逢六逢九”統一行動,以19時至凌晨1時為重點整治時段;以餐飲、娛樂場所周邊道路,城郊結合部、公路交叉路口以及外來人員聚集區周邊道路等為重點整治區域;以私家車、摩托車等為重點整治車輛。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一經查獲,確保處罰到位。各地在公路交叉路口、村莊和農村集市道路出入口等重點部位設置執勤卡點,最大限度屯警于路面,嚴查城市小型客車,農村面包車、摩托車等重點車輛的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
市交警支隊隊長葉劍介紹:“市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統一行動,組織召開專題部署會議,周密安排集中行動相關事宜,細化工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行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有效打擊了酒駕醉駕的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宣傳‘酒駕入刑’觀念。”
據了解,被查處的酒駕、醉駕、毒駕將根據不同的情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處罰。酒駕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醉駕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市交警工作人員介紹,其中如果酒駕、醉駕運營車輛的,則處罰更重。“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工作人員強調。
此外,新交規對吸毒人員申請駕駛證做出了“零容忍”態度。按規定,駕駛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或者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的,要注銷駕駛證。(記者 張文奎 通訊員 郭梁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