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老百姓找政府辦事將再“提速”。日前,寧德市政府發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有關工作的意見》,提出將把審批事項辦理環節統一壓縮到5個以內,承諾時限統一控制在法定時限50%以內。
嚴禁變相審批嚴禁以驗收之名行審批之實
意見提出,將嚴格控制審批和嚴禁變相審批。除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外,政府部門不得授權或委托企事業單位等行使審批權限。政府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原承擔審批職能的部門不得通過印發文件等形式,指定或交由行業協會商會、事業單位繼續審批。
同時,不得對已經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繼續實行變相審批。嚴禁以事前備案、核準性備案等名義改頭換面繼續審批;嚴禁以達標、驗收、年檢、換證等形式對企業和從業人員作出強制要求,行審批之實。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還提出,將充分授予窗口審批權限,對不需經過現場踏勘、集體討論、專家論證、社會聽證等環節的一般性審批事項,應在窗口受理后直接辦結。確需領導審核把關的審批事項,部門領導應及時到中心現場指導審批和服務,杜絕“體外循環”、“兩頭受理”等現象,全面落實“一個窗口”受理和“一站式”服務。
另外,意見中還明確了下放、委托事項的銜接工作時限,要求原則上在公布文件發文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
著力提速提效審批事項辦理環節壓縮到5個以內
今后,各級各部門將進一步精簡材料,簡化環節,壓縮時限,著力提高審批服務效率。審批事項辦理環節統一壓縮到5個以內,承諾時限統一控制在法定時限50%以內。
意見還要求,實行辦理時限承諾制。各級各部門要在承諾時限內對申請事項作出決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長時限;依法可以延長時限的,要按程序辦理。同時,要建立審批時限預警機制,有效杜絕超時限辦理。對批準的事項,要在承諾時限內向申請人送達批準文書;不予批準的,要進行充分論證,在承諾時限內出具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入駐中心窗口的要嚴格落實否定報備制度,對不予受理件、退回件和不予許可件要報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備案。
寧德市將實施效能問責與責任追究,對督查發現貫徹省、市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有關工作意見各項任務部署不及時、存在走過場或沒有具體貫徹措施,群眾意見大、社會反響強烈、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據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實施問責,并納入績效考評。(記者 吳寧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