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患有分裂樣精神病,發病時掐死其堂哥,還用器械傷及他人。今年1月份,福建壽寧縣法院依法對金某予以強制醫療,并安置于柘榮縣精神病防治院強制醫療。
近日,被強制醫療人金某經福建省柘榮縣精神病防治院治療,已達臨床治愈,由該院提出申請,壽寧縣法院依法作出決定,解除對金某的強制醫療,同時責令其家人對金某嚴加看管和治療。據悉,這是我省依法審結的首起解除強制醫療案。
據壽寧縣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9月,金某因照顧病危的父親多日導致精神疲勞,出現舉止異常癥狀。次月2日晚,金某在壽寧縣大安鄉村頭村山邊自然村與其堂哥金某黨同床睡覺。次日凌晨,金某認為金某黨被鬼纏身,遂將金某黨壓于床上,并手掐金某黨脖子致不能動彈才松開。
之后,金某又持金某黨平時當尿壺使用的草甘膦壺下樓,將尿液倒到葉某美身上,又持該壺毆打葉某美,后被聞訊趕來的金某昌、金某和等人控制。
經鑒定,被害人金某黨系扼頸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被害人葉某美的損傷屬輕微傷,金某案發期間患有分裂樣精神病,無刑事責任能力。為此,2014年12月21日,壽寧縣檢察院向壽寧縣法院提出對金某強制醫療的申請。
2015年1月8日,壽寧縣法院依法作出決定,對被申請人金某予以強制醫療,后金某被安置于柘榮縣精神病防治院強制醫療。經過治療,金某現已經達臨床治愈標準,有金某的精神檢查評估報告、肇事肇禍危險評估表、廈門市仙岳醫院司法鑒定所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意見書等證據為證。
法院審理認為,被申請人金某的病情已臨床治愈,申請單位柘榮縣精神病防治院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遂依法作出上述決定。(記者 葉伏國 通訊員 周黎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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