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傳喚過程臨近結束時告誡我們,不應該去‘淌渾水’破壞寧德的安寧。”12月4日上午8時左右,天津綠領環保志愿者周樂(化名)與自然大學環保人士李海波(化名)結束24小時傳喚后告訴《財經》記者,自己被福建寧德警方指控涉嫌“賣淫嫖娼”的說法,純屬子虛烏有。
李海波和周樂在寧德地區關注污染項目已久。
事發前,在漁場廠房樓頂拍照觀望大約20分鐘后,李海波先行下樓看電視打發時間。周樂則繼續停留在樓頂拍照。突然,一名身材發胖和一名年貌近30歲自稱警察的男子走到她跟前,盤問她為何前來此處。
一番周旋后,周樂才得以抽身,但對方掌握了她的身份證信息。她之后才知胖男子是村干部。
12月2日,兩人并未再進入污染企業分布的村莊,而是停留在寧德市觀望情況,“那時我們就預感會被跟蹤。”當天夜里,二人出于安全起見,將兩個房間退掉,開了一間標間。
周樂解釋說,一方面是為了防止有人闖入避免單人應對,另一方面在環保圈內都是以兄弟姐妹相稱并無其他顧慮,加之這段時間自己身體嚴重感冒,兩人離得近方便照應。
周樂和李海波事后都回憶,警察敲門是12月3日凌晨5時30分左右,當天二人原本計劃前往污染程度更嚴重的其他企業走訪,但警方的到來致使計劃終止。
開門前,周樂與李海波一直分睡在兩張床上,且各自都長衣長褲而睡。周樂要求警察亮明警官證后才打開門。警察進門后不久,便與李海波發生了言語上的沖突,“他們進來至少五六位警察,說話很不文明,我上前進行了勸阻。”
在屋內,周樂被盤問有沒有結婚證,“他們說沒有結婚證就屬于違法行為。”周樂甚至還曾反問警方,從未聽說過哪部法律規定,異性普通朋友在一個屋內住就屬于違法行為。
周樂和李海波回憶說,警方并沒有聽二人的解釋,在沒有出示傳喚證的情況下,以“涉嫌賣淫嫖娼”將其二人傳喚至寧德市蕉城區公安分局。
在公安分局地下室,警方調取、查閱了更多關于周樂的信息,他們獲知周樂之前參與過很多公益活動。另一方面周樂也非常配合詢問,“他們后來還安排了兩位女民警陪我,不時還會聊聊天。”
筆錄結束前,周樂曾前往李海波所在的審訊室,看到李海波坐在椅子上哭了。“他說,自己被侮辱還被人用腳踢。”
有警察告誡周樂,不要到寧德來“淌渾水”,擾亂當地的安寧。“我們被誣陷‘賣淫嫖娼’,對我們名譽和心理造成了很大對傷害。”周樂說。
12月4日清晨,蕉城公安分局民警因落實不到二人的證據,將二人釋放。
隨后,該公安分局發布消息稱,12月3日凌晨,蕉城公安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蕉城區蕉南速8酒店內有人進行賣淫嫖娼活動,接報后經查,8713房間內住有一男一女,該兩人無法說清兩人間關系,且拒不配合民警調查。
據此,民警將二人傳喚至公安分局接受進一步調查。經調查,兩人系朋友關系,未發現二人有違法行為。公安局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時限內結束對兩人的傳喚。
一位曾多次到寧德調查揭露企業污染環境問題的志愿者向《財經》記者介紹,當地污染情況由來已久,今年上半年還有多家媒體集中曝光過該地重金屬加工企業,但這種破壞行為并沒有因曝光得到遏制。
多位熟悉當地環保情況的志愿者和村民介紹,寧德市多家排污企業對外來和本地環保人士都盯得非常緊。
一位知情者出具了寧德灣塢村民陳義龍被行政拘留的家屬通知書顯示,其因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于9月3日被福安市拘留所行政拘留5天。
知情者說,陳義龍事前用微博反映關于寧德企業污染的問題,還被村干部帶警察叫去談話,事后沒多久便因無證駕駛機動車被抓。
但無證駕駛和反映污染問題之間是否存在必然聯系,尚存疑問。
10月15日,一名北京環保志愿者表示,其前往寧德準備拍攝濕地保護記錄片,才剛到寧德不久就被監控,被審查數小時后,其航拍設備也被沒收。半夜回到賓館后又被六名便衣監視居住,第二天一早多人將其送至機場,讓其提前返回北京。
此外,《財經》記者看到了相關的文書內容顯示,還有多名當地從事環保志愿者的村民曾因為其他事由被行政拘留10-15天不等。(記者肖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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