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上午,龍巖市紀委監察局網站發布通報稱,武平13人因村委換屆選舉工作失職等被問責。
據了解,在上鎮村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中,武平縣萬安鎮在縣指導組資格審查結果尚未反饋的情況下,通過黨委擴大會決定的形式,提前確定并公告村主任正式候選人,致使3次違反林業法律法規并且參與賄選的村主任候選人王某某順利通過資格審查,并確定為村主任正式候選人予以公告。在王某某候選人資格被取消后,該鎮再次未經縣指導組審查,遞補他人作為候選人并予以公告。
萬安鎮違規確定及遞補村主任候選人,造成群眾上訪、網絡輿情,該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無法正常進行。為此,武平縣紀委進行調查核實并做出處理決定:對負主體責任的鎮黨委書記鐘富民,負主要領導責任的分管副書記鐘東生,負監督責任的鎮黨委委員、鎮紀委書記潘錫通分別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對負直接責任的鎮林業站長鄭武祥、民政辦負責人朱新全及上鎮村支部書記鐘明生、支部副書記王朝華,違反政治組織紀律,妨礙村級組織換屆選舉的黨小組長、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王永富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對負有一定領導責任的鎮長朱昌瓊,掛村領導童曉梅、劉麗雯及工作失職的掛村組長劉志芬分別予以通報批評;責成萬安鎮政府對村管站工作人員藍永生作出嚴肅處理。此外,8月19日,武平縣公安局已對王某某作出治安拘留五日的處罰。(記者 謝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