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綿細雨中,福建省龍巖市監察局副局長黃佐清與永定區紀委副書記蘇斌耀各自帶領的檢查組,在洪坑土樓景區門口不期而遇。
“還真沒跟他們打招呼,這幾天市里、區里都在組織明察暗訪,‘撞車’也正常。”黃佐清告訴記者。
時間指向5月2日下午4時,景區游客接待量“峰值”剛過。
檢查組合兵一處,在黃佐清帶領下,從售票窗口的電腦上調取了景區5月1日以來的發票開具記錄。記者發現,共有24條記錄,其中,5月1日僅1條。“付款方名稱”一欄以旅游公司居多,但也有1條記錄顯示的是某央企下屬建筑企業的簡稱,金額360元,為4張普通門票價格。
在查看當日門票銷售流水明細時,檢查組注意到,“客戶名稱”一欄出現了“公務接待現金優惠”一項,現金支付與刷卡共計186人,12845元。該項目與“待定簽約旅行社”同屬“簽約旅行社”類型。
對此,景區經理游東紅解釋說,“公務接待現金優惠”一項系2010年5月設置,如今享受優惠的并非“公務”。當日表上186人均為普通游客,因有景區周邊從事餐飲、住宿的村民“介紹”,故給予優惠,并無公款消費,也未開具發票。游東紅還向檢查組提供了購票詳細記錄。
雖然在土樓景區“收獲”不大,但稅務人員于當晚提供的龍巖市中元大酒店機打發票開具情況查詢表,卻吊起了大家的“胃口”。
梳理發現,僅4月25日至30日的6天時間里,就有十余條涉及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且有金額在千元以上的發票開具記錄。有些還頗值得“研究”。
從查詢表上看,該酒店最為“忠實”的顧客是某電力公司下屬研究院,6天5張發票,均為住宿費。分別是:4月25日,3000元;4月26日,兩張3000元不連號;4月30日,一張3020元,一張2980元,不連號。
最“遙遠”的客人,系西部某地級市的一家機關單位。記錄顯示:4月29日,住宿費,3042元。
最“純樸”的客人來自南方某省的一個村。4月25日,兩張連號的餐飲發票,金額分別為2600元和2000元。
金額較多的是一家職業學院:4月25日,住宿費,3100元。
需要說明的是,酒店在開具發票時,往往難以對付款方所報“家門”進行驗證。以上“問題發票”是否名副其實,還有待進一步調查。(中國紀檢監察報記者 瞿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