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4月11日訊 “新華視點”欄目8日播發稿件《福建:2000多噸病死豬肉是如何流向餐桌的?》,對福建龍巖發生的兩起特大非法經營病死豬肉案進行了報道,引發關注。龍巖市表示,將進一步強化監管,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嚴格依法履職,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5干部追刑責4干部行政處分
龍巖市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這兩起案件于2013和2014年經省高級法院終審判決,林深、賴建華等12名犯罪分子被判處16年至2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張志強等26名犯罪分子被判處15年至1年3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龍巖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介紹,案件中收受賄賂或瀆職的監管部門干部也受到責任追究,5名干部被追究刑事責任:新羅區畜牧獸醫水產局原檢疫員張水華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漳平市畜牧獸醫水產局原分管副局長鄭美清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半;漳平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原所長李希錦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原檢疫員李燁胤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原檢疫員陳存華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9個月。
有4名干部受到行政處分:漳平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副所長李蕓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檢疫員黃秀華受到行政降級一年處分;檢疫員連斌受到行政降低崗位等級一年處分;檢疫員林芳華受到降低崗位等級一年處分。
違法人員列入黑名單
龍巖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介紹,縣級農業部門幫助鄉鎮政府合理規劃建設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公共設施,入場指導規模養豬戶建設無害化處理池,指導企業投資建設新型無害化處理廠。目前,全市已在各鄉鎮、村規劃建設公共無害化處理設施217個,指導規模養殖場建設無害化處理池1471個,指導企業興建新型無害化處理廠14個。
龍巖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介紹,全市7個縣(市、區)均發文部署嚴厲打擊養殖環節隨意丟棄病死豬的違法行為,明確鄉鎮政府(街道辦)為基層“屬地管理”監管主體,由鄉鎮政府負責“包巡查、包監管、包清理、包處置”,建立包村領導、包村干部、村兩委干部責任制。
另外,龍巖市已將從事過病死豬收購、屠宰、貯藏、銷售等違法行為的人員列入監管黑名單。對列入中央、省、市、縣各級政府扶持項目的規模化生豬養殖場,一經發現未將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或有銷售病死豬的違法行為,列入黑名單,取消項目扶持資格,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4月8日舉行的福建省生豬養殖污染防治工作會議上,福建省提出在2016年底前全省基本實現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