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2月10日,網友“山背維權”、“哈哈1234”連續在龍巖某論壇發表《龍門村道又有新招了 何時才能讓人安心》、《龍門鎮山背村村道被堵,龍門政府無法解決為哪般?》兩篇帖子,稱該村村道先后被磚頭、轎車所堵,村民無法出入,希望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2月11日,記者就此事來到新羅區龍門鎮龍門村山背自然村調查采訪。
被轎車擋住的道路(資料圖,由村民提供)
村民
留條路給我們通行
當日,記者到達帖子中提及的進村通道時,帖子中擋路的轎車已經開走,通道兩側是被推開的磚頭,地面散落紅色磚灰。
“之前用磚頭堵了兩次,后來干脆就開了一輛車來堵。”村民羅先生說,自1月中旬起,“龍門綜合樓”開發商就先后兩次運來磚頭堵住通道,不讓村民進出,但都被村民推至路邊。于是,2月5日下午1點多,一輛轎車便橫在了通道中間,剩下的空間僅容摩托車和行人通過。至此,雙方矛盾升級激化。
羅先生說,開發商打算砌圍墻,把入村通道變成“龍門綜合樓”的內部道路,方便其使用。如此一來,村民入村通道被堵了,旁邊十來戶村民不僅回家不便,去農田耕作也無法進出。
記者從山背村村民口中得知,過去這條通道并非現在這模樣,路邊是有一條溝渠的。2013年,“龍門綜合樓”建設之初,曾與村里協商將溝渠用水泥板覆蓋,拓寬通道,方便車輛進出。
“當時征地的時候,鎮里承諾我們,會留一條路給我們走,現在我們去找鎮里,又說沒辦法解決。”羅先生一邊說,一邊拿出了一份有許多村民簽字并摁了手印的《報告》。其中第一條內容為:由于開發區后的河邊尚有大量民房和數百畝良田,請求領導批準與居民區交界處,修建一條從公路通向河邊農田寬8米的路,以便群眾耕作和出行。
該《報告》上還有時任龍門鎮鎮長的批示:群眾合理要求必須考慮,政府也已考慮路和排洪,因此請郭某和羅某(名字作隱匿處理)協調有關部門科學設計,確保道路寬不低于4米(靠居民區側)、排洪溝按排洪需要設計。
村民們認為,征地之初鎮政府已向村民作出承諾,但現在卻出爾反爾。當村民將堵路問題反映給鎮政府時,得到的回應卻是:無法解決!去法院起訴!這讓村民們難以接受。
鎮政府
超出權限范圍,需走法律途徑
為了弄清事情原委,記者來到龍門鎮政府,找到了該村的下片領導陳勝周。他告訴記者,1月中旬,雙方發生沖突,龍門鎮派出所通知他時,他才知道這件事。而后,鎮政府也多次組織雙方進行協調,并且明確告知雙方針對各自訴求,拿出各自的依據,依據實際情況解決。
于是,“龍門綜合樓”開發商福建龍巖中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提供了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的相關審批文件,證明其合法性。
陳勝周說,該地塊曾經幾次轉手。根據市政府2006年的相關文件批準,2006年10月8日,由龍巖市國土資源局出讓給新羅區龍門鎮湖二村、新羅區龍門鎮赤水村;2007年2月2日,經龍巖市國土資源局批準,由新羅區龍門鎮湖二村、新羅區龍門鎮赤水村轉讓給龍巖市全福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2012年12月25日,經龍巖市國土資源局批準,由龍巖市全福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轉讓給福建龍巖中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13年1月18日,該公司取得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證號:龍國用(2012)第015053號)。
“我們看了他的規劃圖,那條通道確實是在紅線范圍內。”陳勝周表示,由于開發商能提供相關部門的審批材料,如果村民對此有異議,只能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或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陳勝周也透露,鎮政府曾多次協調,但開發商明確表態其合法取得該地塊的使用權且不愿意調解,若村民對此有異議,可通過法律渠道解決。
記者本想聯系開發商了解情況,但陳勝周和村民均表示沒有開發商的聯系方式,記者未能采訪到開發商。
2月27日,記者再次聯系陳勝周了解事件進展,他表示,目前問題還未得到解決,但春節期間,雙方未再次發生沖突。村民也還沒有通過法律渠道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