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消息:日前,根據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莆田市人民檢察院對原龍巖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龍巖市副市長盧泉昌(副廳級),以涉嫌受賄罪依法向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盧泉昌
盧泉昌簡歷:
盧泉昌,男,漢族,福建省永定縣人,1951年3月生,1968年3月參加工作,196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學歷大學普通班,工程師職稱。龍巖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2014年6月,盧泉昌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福建省紀委立案調查。
2014年9月,福建檢察機關依法決定對盧泉昌立案偵查。
2014年12月,福建省紀委對龍巖市人大原副主任盧泉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盧泉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從事營利性活動;與他人通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