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12月4日訊 原是兩家公司的老總,為承包工程,多次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shù)十萬元。東窗事發(fā)后,龍巖的鐘某過起了出逃的“浪子”生活。
四年間,擔驚受怕,他有新房不敢住,躲在破爛的出租房,錯過了父親的葬禮,也沒趕上兒子的中考。其間,逢年過節(jié),反而是檢察機關工作人員來到他的至親好友家,“溫情規(guī)勸”。
11月29日,龍巖的鐘某來到新羅區(qū)檢察院投案自首。在檢察官宣布取保候審的決定后,鐘某長舒一口氣,“終于可以睡個安穩(wěn)覺了”。
行賄外逃,檢察院“溫情規(guī)勸”
鐘某曾是兩家公司的老板,2008年至2009年短短2年時間,他在承包工程業(yè)務時,先后多次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shù)十萬元。2010年7月,在有關部門調查期間,鐘某知道事情敗露便開始外逃。
2011年6月20日,新羅區(qū)檢察院對鐘某進行立案偵查并追逃。今年10月,鐘某被福建省檢察院列為重點督辦追逃對象。
鐘某外逃后,檢察機關除了正常的線索排查、布控蹲守等抓捕工作外,把追逃重心落在“溫情規(guī)勸”工作上。
立案至今,三年多的追逃工作中,每次逢年過節(jié),辦案人員都會驅車前往泉州、廈門、長汀等地,對鐘某的至親好友進行法律政策宣傳和思想疏導,動員他們規(guī)勸鐘某盡早投案。
一份報紙,讓他決心主動投案
3年多的時間里,辦案人員十多次到鐘某家中,給他的親人們做工作。而讓鐘某下定決心主動投案的,則是因為一份報紙、一條新聞。
今年11月,辦案人員再次驅車兩百多公里,來到泉州鐘某的岳母家。這次辦案人員除了將四部門印發(fā)的《關于敦促在逃境外經(jīng)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送達其岳母手中外,還把該院查辦的在逃人員歐某投案后被取保候審的新聞視頻和報紙,一并帶給了老人。
2012年,歐某因受賄8萬元而出逃,出逃兩年時間里終日小心翼翼,膽戰(zhàn)心驚,潛逃期間瘦了10斤。今年10月底,在辦案人員的規(guī)勸下,歐某在親人的陪同下,終到新羅區(qū)檢察院投案自首,并因此獲得檢察機關從輕處理,被取保候審。歐某的這次投案也被媒體報道出來。
正是歐某的前車之鑒,徹底打動了鐘某的心。11月29日,在姐夫和堂兄弟的陪同下,出逃4年多后,他終于鼓起勇氣走進了新羅區(qū)檢察院的大門。
外逃艱辛,為生計擺起水果攤
投案后,鐘某也道出自己出逃四年多期間的生活艱辛。鐘某說,出逃時,自己整天東躲西藏,公司的生意也一落千丈。為生計所迫,當慣老板的他甚至要靠擺地攤賣水果,賺點生活費。
此外,鐘某出逃后,廈門的新房裝修好卻不敢入住,自己只能躲在破爛的租住房。作為兒子,他錯過了父親的出殯;作為父親,他又錯過了兒子的中考。逃亡生活讓他無法與家人團聚,整天擔驚受怕,心力交瘁。“投案了,苦日子也總算到頭了。”(海都記者 戴敏 通訊員 李慶炫 饒軼 連曉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