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4日訊 昨日,海都記者從龍巖市物價局獲悉,經過召開聽證會,綜合聽證人意見,修改調價方案,報經市政府同意,龍巖中心城區客運出租車將執行新的運價,即93#油價6元~7元/升時,起步價為2公里7元;油價7元~8元/升時,起步價為2公里8元;不收取燃油附加費。
新的運價方案從12月10日起開始執行,有6天的調整過渡期。其間,已調計價器的出租車,按新的收費執行,未調的按原規執行。
12月16日起,所有客運出租車按新標準執行。
10日起執行新運價
有6天的過渡期
昨日,龍巖市物價局發布通知。通知顯示,根據有關規定,龍巖市物價局、交通運輸局于11月12日,組織召開龍巖市中心城市客運出租車運價調整方案聽證會。隨后,物價局綜合了聽證參加人意見,將修改后的調價方案,報經市政府同意(本報11月7日、13日曾作報道)。
據介紹,新標準按原方案一調整起步價。同時,只在“停車和低速等候費”方面,由原來的“等候超過2.5分鐘,每2.5分鐘按車公里租價的50%(0.9元)收取”,根據聽證會的討論意見,調整為“等候超過2.5分鐘,每分鐘按車公里租價的20%(0.36元)收取”。
調整后的運價,將于12月10日起執行。12月10日至15日為出租車計價器調整過渡期。過渡期間,已調計價器的出租車按新的收費標準執行,未調計價器的車輛仍按原規定執行。16日起,龍巖中心城區所有客運出租車,按新標準執行。
新運價執行方案
一、起租價
1.當93#汽油油價在6.00元/升及以上、7.00元/升以下,并持續一個月以上時,起步價由2公里5元調整為2公里7元,不收取燃油附加費。
2.當93#汽油油價在7.00元/升及以上、8.00元/升以下,并持續一個月以上時,起步價由2公里5元調整為2公里8元,不收取燃油附加費。
二、車公里租價:1.8元/公里。
三、停車和低速等候費:停車等候或車輛時速低于12公里時,全程等候累計2.5分鐘不收取,等候超過2.5分鐘,每分鐘按車公里租價的20%(0.36元)收取。
四、返空費:單程租車,行駛8公里以下(含8公里),不得收取;超過8公里部分的歷程,按車公里租價的50%(0.9元)加收。
五、夜間(23:00~次日5:00)加成費:按車公里租價的20%(0.36元)加收。(海都記者 簡偉雄 戴敏 通訊員 洪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