牲畜定點屠宰管理人員玩忽職守,致8000多頭生豬(含大量病死豬)流入市場。2010年以來,龍巖市新羅區檢察院聯合多部門,現場查處問題豬肉40多噸,涉案金額2000余萬元。
案例 生豬未檢即流入市場
按照相關規定,城區生豬必須經過定點屠宰檢疫合格后方能進入百姓餐桌,但在龍巖市城區,未經檢疫的問題豬肉一度充斥著市場。
經查,2010年3月至2011年5月,違法分子林某等人(已被判刑)非法租用龍巖市食品公司石埠定點屠宰場的場地,隨后,購進大量病死豬進行屠宰。
新羅區畜牧獸醫水產局駐石埠定點屠宰場檢疫申報點原負責人張某華(已被判刑),收受林某賄賂,私下將屠宰場大門鑰匙交給林某,讓其購買的問題豬自由出入屠宰場屠宰。在未經檢疫的情況下,張某華為其出具有關檢疫合格證明。
而新羅區牲畜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原負責人章某豪、副主任劉某正、督查隊副隊長林某云等人(均被判刑)明知林某等人在私屠濫宰,仍放縱不予監管。他們的瀆職行為,最終造成8000多頭生豬(含大量病死豬)被林某雇請工人屠宰后流入市場。
成果 查處40多噸問題豬肉
據悉,從2010年起,龍巖市新羅區檢察院根據省、市兩級院關于查辦危害食品安全瀆職犯罪工作的部署,主動出擊,通過夜間蹲點、監控發現上述有關違法分子私屠濫宰非法行為。
此外,新羅區檢察院還主動聯合公安、工商等部門共同打擊,抓獲違法犯罪分子30余人,現場查獲問題豬肉40多噸,總涉案金額2000余萬元。
至目前為止,新羅區檢察院共立案查處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危害食品安全瀆職犯罪案件5件14人,其中3件12人均已被法院判處犯濫用職權、貪污罪,判處二年五個月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新羅區檢察院查處危害食品安全瀆職犯罪取得較好社會成果。(通訊員 謝龍 導報記者 李貴榮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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