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輸了錢,和人起爭執,沒想到,捅傷人致其死亡。
日前,龍巖市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共計278801.6元。
事件起于今年2月1日。當晚7點多,吳某到永定縣下洋鎮月流村一土樓內賭博。后因“打注”輸錢,與人發生爭執。
吳某朝蘇某頭部打去。聞訊到場的被害人吳寶某(歿年49歲),上前和吳某理論,二人發生扭打。
而后,沒想到的是,吳某竟揮舞起隨身攜帶的彈簧刀,朝吳寶某捅去,后經在場群眾勸阻逃離現場。而吳寶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當日晚上11點半,吳某在永定縣下洋鎮一溫泉浴室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