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上午,閩西新聞網記者從福建省紀委監察局網站獲悉,日前,龍巖市紀委通報了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新羅區糧油貿易公司經理兼書記陳俊平公款違規宴請、違規發放福利、違規購買節禮等問題。2011年至2014年,陳俊平在擔任新羅區糧油貿易公司經理、支部書記期間,使用公款違規宴請、違規發放福利、違規購買節禮,共計4.5萬元。2015年9月25日,新羅區紀委給予陳俊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追繳其違規款項。
武平縣市場服務中心原主任肖錦生違規發放補貼問題。2015年2月5日、2月15日,肖錦生先后2次主持召開武平縣市場服務中心班子成員會議,研究決定分別以補發2014年5月至9月降溫費名義和新東門市場周邊整治加班費名義,違規為本單位職工發放津補貼共計2.5315萬元。2015年7月29日,武平縣紀委給予肖錦生黨內警告處分,并責令退回違規發放津補貼2.5315萬元上繳國庫。
長汀縣糧食收儲公司經理鐘洪有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2013年至2014年,長汀縣糧食收儲公司擠占成本費用違規向職工發放各類福利補貼共計39.985萬元,違規支付職工上崗保證金利息共計3.16萬元,違規支付應由職工個人承擔的“五險一金”費用合計6.0162萬元;2014年1月、2月,違規購買香煙、土特產等共計1.6004萬元。2015年5月24日,長汀縣紀委給予鐘洪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縣糧食收儲公司清退違紀款項,并由縣糧食局撤銷鐘洪有糧食收儲公司經理職務。
連城縣朋口鎮政府黨政辦主任曹蘭進違規超標準接待問題。2014年1月期間,朋口鎮黨政辦在公務接待中多次提供香煙,并在午餐上提供酒水。2015年7月20日,連城縣朋口鎮紀委給予曹蘭進黨內警告處分。
漳平市永福鎮陳村村主任陳樟燈違規發放香煙問題。2013年,永福鎮陳村村主任陳樟燈利用召開村兩委會議、村民代表大會、黨員大會之機,向村民代表、黨員發放合計4949元香煙,并在村財予以報銷。2015年8月17日,永福鎮紀委給予陳樟燈黨內警告處分。(記者 應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