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龍巖武平縣檢察院監所檢察科先后收到法院裁定社區服刑人員張某生和蘭某寧撤銷緩刑收監執行原判刑罰的刑事裁定書。
此前,武平縣檢察院在開展社區服刑人員脫管漏管專項檢察活動中發現,緩刑人員張某生、蘭某寧在緩刑考驗期內,均未經批準,分別于今年5月12日和7月10日,擅自前往廣東省梅州市后,便不再向司法部門報到和提交思想匯報材料,隱瞞行蹤,并以拒接電話、關閉手機等方式故意逃避監管。
經向所在村委會干部、鄰居及家人了解,均不知其去向,以致兩罪犯長時間處于脫管狀態。據此,該院特向司法部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分別向兩罪犯的原審法院提請撤銷緩刑,收監執行原判刑罰建議。(記者李貴榮通訊員王漢忠洪小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