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審改辦獲悉,經過全面重新梳理,我市完成了市級公共服務事項的調整編制,于10月30日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了調整后市級保留的236項公共服務事項清單。這是繼今年6月、9月分別公布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后,我市在簡政放權方面向社會曬出的第三張“清單”。
公共服務事項主要包括備案、審核轉報、登記、注冊、變更、認定、認證、考核、評定、年檢等事項。除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機關內部事務管理及行政處罰、行政征收、行政強制、行政征用、行政監督檢查等事項外,凡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辦理相關事項需要政府及所屬單位確認或出具相關意見的行為,均屬于公共服務事項。公共服務事項必須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據;沒有依據的,一律予以取消。由市級審核報國務院部委、省政府和省級部門決定的事項列入公共服務事項。
結合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編制梳理,市審改辦對市級公共服務事項對照法律法規等依據逐項進行了重新梳理。本次調整市級公共服務事項共167項,包括取消、增加、拆分、合并、調轉等多種情況,調整后的事項類別更加合法規范、方便操作。調整后市級共保留公共服務事項236項,涵蓋就業、教育、醫療、安全、文化、保險、住房等民生領域的各個方面。群眾根據公布的清單,可以迅速清楚地了解到自己所要辦理的公共服務事項的責任部門、實施依據等。(記者 林阿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