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位上的車子被劃、摩托車在地下車庫被偷、老人受困電梯無人問津……物業服務不到位、業主委員會不維護業主利益,這幾年,龍巖億嘉麗都小區的業主們都覺得小區治理一團糟。
換屆期間,原小區業委會未經業主同意,決定更換車庫道閘,現已被叫停
今年初,小區業主驚訝地發現,他們的業主委員會2010年成立,2013年10月31日屆滿,但至今未按法律規定進行換屆選舉,老的業主委員會仍繼續行使權力。業主認為原業委會在工作中存在一些問題。2015年小區業主在街道和居委會的指導下按程序選出新的業委會之后,新老業委會的交接工作卻不順利。
任期早已屆滿
卻未進行換屆
小區業主黃先生是第一個發現原業委會任期屆滿的人。10月20日,黃先生告訴記者,今年4月份,小區環境很亂,業主的小車在停車位上被劃、摩托車被盜、三樓裝修長期影響業主的生活等。小區業主向物業反映,但均未得到積極的回應。于是,黃先生就去找業委會主任反映,不料卻被告知業委會任期到2013年就屆滿了。
“業委會屆滿了,怎么還在行使業委會的權力?分明是‘無證’上崗。我們對此事也都不知情。”對此,不少業主對業委會的行為表示質疑。“當時,我便提出要換屆選舉新一屆業委會。原業委會主任連先生也表示會換屆。”黃先生說,不料這事一拖就到了今年6月份。
而就在這段時間,任期已滿的業委會未經業主同意,擅自用小區公共收益來改造出入地下車庫的道閘。“這一情況從沒有在小區公示過,業主知情權何在?”對此,業主質疑老業委會的做法。對于業主的質疑,老業委會在7月2日致業主的一封信中解答稱,道閘使用年限已久,業委會開會討論決定響應業主的建議進行改造。“完全是從業主利益考慮的。”
記者從新羅區西城街道西平社區居委會獲悉,6月29日,居委會向街道辦申請業委會換屆選舉。新羅區西城街道辦經核實,確認億嘉麗都小區業委會任期已于2013年10月31日屆滿,原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終止。對此,街道辦于7月3日下發一份業主委員會換屆選舉的通知,提出召開業主大會,盡早進行換屆選舉。
8月底,經過整套嚴格合法的流程,新一屆業委會誕生。這次選舉中,老一屆的業委會成員沒有一個成員當選。
“印象中,業委會的賬目從來都沒有公開過。”而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十一條及《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對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力的其他重大事項”,須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公共收益應當定期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布,并接受業主的監督。
賬目問題凸顯
交接工作留尾
9月7日,新羅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西城街道辦事處聯合發出通告,稱億嘉麗都新一屆業主委員會于2015年9月1日正式成立并向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根據相關規定,要求原業主委員會于9月16日前將其保管的有關財務憑證、檔案等文件資料、印章及其他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移交新一屆業主委員會。
然而,在交接時,新一任業主委員會卻發現老業委會在工作中存在一些問題。朱先生受新業委會委托辦事,是業委會執行秘書,他告訴記者:“出現兩個業委會公章、賬目不清、老業委會對外簽訂的合同均無原件等問題。”
朱先生還告訴記者,老業委會移交過來的賬目也非常亂,很大一部分是白條。“什么時候購買十幾條xx煙,什么時候購買xx酒,我們完全看不出這些東西做什么用。”朱先生表示,這些做法有損小區全體業主的利益。
另外,利用小區公共設施對外簽訂的商業合同,老業委會在移交時無法出示原件。朱先生說:“對方表示,由于業委會沒有辦公場所,因而把合同放居委會保管。”
對此,西平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表示:“老業委會是不會把合同原件放居委會的。”老業委會僅將一份法院判決書復印件寄存在居委會,內容涉及該小區業委會合同維權,以此證明他們有為小區業主做事。
事后,記者于10月20日下午4時30分許聯系原業委會主任連先生求證,他以在外地出差不方便為由,讓記者采訪新羅區物業管理站和新一屆業委會。10月27日下午3時51分,記者再次聯系連先生,但對方沒有接聽電話。
加強管理監督
助推良性運轉
在采訪中,億嘉麗都業主也提出,連先生雖然是原業委會主任,但關于業委會的工作卻完全交由其父親執行。況且,其父親并不住在本小區。對此業主們質疑,這樣的主任是否真正替業主切身利益著想?
“根據福建省建設廳閩建房(2006)65號《關于加強業主大會制度建設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第二條第三點第四款明確業主的確認是:業主身份的認定原則上以房地產權證記載的權利人為準,房屋已出售但尚未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銷(預)售合同中記載的購房人可以視為業主,夫妻、兄弟姐妹、父母子女等同住親屬能夠提供合法有效法律文件證明其對房屋享有共有權利的,購房人以及能夠證明其享有業主權利的人超過一人的,應推選其中一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未成年人業主一般應由其法定監護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新羅區物業管理站工作人員表示。
“該小區原業委會到期后,在換屆工作上未履行相關職責。”工作人員坦言。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及《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前2個月,應當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進行換屆選舉。”該小區原業委會沒有盡到這份義務,導致任期屆滿2年而沒換屆的情況。
億嘉麗都的事件映射出業主委員會在管理運行中的一些不足。根據上述規則和條例的規定,業主委員會的管理適用屬地原則。由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對業委會日常工作及換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所以其行為應當接受全體業主的共同監督,如果違背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時,業主應當行使相關權利,制止違規違法行為。(記者 石芳 劉菲菲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