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報訊 (記者 儲白珊 張靜雯 實習生 陳雨辰) 據省醫保局消息,我省第二批單列門診統籌支付的醫保藥品,自3月1日起與國家新版《醫保藥品目錄》同步實施。此舉將進一步減輕患者用藥負擔。
此次單列門診統籌支付的醫保藥品共13個,適用范圍包括多發性硬化、肢端肥大癥、銀屑病等多種疾病的治療。醫保支付政策與此前的規定一致,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發生的該類藥品費用,不設起付線,在規定的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內報銷比例為職工80%,城鄉居民60%,封頂線與當地職工醫保或城鄉居民醫保年度封頂線共用。若各統籌區現行醫保待遇已保障到位的,可繼續原有待遇模式進行保障。此外,超過國家規定的限定支付范圍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據了解,我省此前已執行第一批20個醫保藥品單列門診統籌支付,藥品范圍為國家談判藥品中適于在門診使用、使用周期較長或規范治療年度總費用較高、適應癥為我省現行統一發布的門診特殊病種未覆蓋的治療用藥。患者無需住院治療,即可在門診使用這些藥品,并由醫保按規定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