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省法院在福州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2018年全省法院審理消費者權益糾紛案件主要情況,發(fā)布一批我省法院審理的消費者權益糾紛民事典型案例。
據悉,福建法院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作用,加大對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堅持快立快審快判快執(zhí),加強與各地工商、消保委等部門的溝通協(xié)調,強化訴調對接,著力多元解紛。2018年,全省法院共審結生產、銷售有毒和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假藥、劣藥等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刑事案件378件,生效判決469人;審結商品房預售、物業(yè)服務、醫(yī)療服務、產品責任、網絡購物等與消費者權益密切相關的民事案件45850件。
從受理消費者權益糾紛案件特點看,網絡購物合同糾紛大幅下降,2018年全省法院受理網絡購物合同糾紛493件,較2017年1151件下降57.17%;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刑事案件明顯下降,2018年全省法院受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刑事案件422件,較2017年受理532件下降20.68%。但物業(yè)服務合同案件在服務類糾紛中仍占比最大,201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物業(yè)服務合同糾紛21085件,約占同期全部服務類合同糾紛案件總量的90%,與2017年占比基本持平。商品房預約、預售、銷售合同糾紛居高不下,2018年全省法院受理商品房預約、預售、銷售合同糾紛22050件,較2017年20841件仍略有增長,并多為群體性訴訟。(福建日報記者 何祖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