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 6月3日消息,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法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將在已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措施,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另據法制網6月3日稍早前報道,崔永元曝范冰冰4天6000萬天價片酬,并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陰陽合同等偷漏稅等潛規則,日前有了最新進展。記者了解到,由于范冰冰工作室在江蘇無錫,無錫市濱湖區地稅局目前已經介入調查取證,相關情況有待后續由稅務機關權威發布。
崔永元隨后接受江蘇臺記者采訪時表示,愿意配合稅務部門展開調查,愿主動將電話提供給無錫相關部門。記者就此事致電范冰冰經紀人,對方表示暫時還不清楚相關情況。
權威法學專家認為,如果稅務機關調查“陰陽合同”客觀存在且行為人涉嫌逃稅,應當依法下達追繳通知,責令補繳并繳納滯納金,涉嫌犯罪的應移送公安機關。
崔永元“實名舉報”
@央視新聞 消息,記者獲悉,按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對網上反映的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江蘇省地稅局已組織主管稅務機關等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無錫地稅 也回應稱,“對于大家關注的問題,我們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江蘇省地方稅務局的要求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法制日報》報道稱,看似娛樂八卦的央視前主持人崔永元懟明星范冰冰的新聞,實際上看起來更像是舉報。
5月28日,崔永元通過微博發布了幾張演藝合同照片并配文:“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爛”,合同中因有范冰冰名字,其中曝光合同約定片酬為稅后1000萬元。一天后崔永元又再度曝范冰冰采用“大小”合同,另行約定片酬5000萬元,兩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萬元,而實際上范冰冰只在片場演出4天。
范冰冰方面發布了一則“嚴正聲明”,稱崔永元侵犯合法權益,散布謠言,構成誹謗。范冰冰工作室回應,公開發布泄密合同并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為,既破壞了商業原則,又涉嫌侵犯合法權益,并稱相關網絡用戶及媒體未經核實散布謠言的行為已經構成誹謗。
對此,崔永元則迅速回應稱沒有保護合同秘密義務,范冰冰是公眾人物,如不服,可以“出來走兩步”,對公眾“實話實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