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合同”的后果究竟有多嚴重?
崔永元微博中提到的“大小合同”也就是“陰陽合同”問題,則屬于惡劣的逃稅行為。即明星與制片方合謀,簽訂兩份合同,納稅金額較低的一份為公開的“陽合同”,而真實金額的合同則為實際生效的“陰合同”。我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對逃稅罪明確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昨日,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蔡道通教授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對此進行了補充,“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涉稅犯罪的立案標準的規定,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在公安機關立案后再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或者接受行政處罰的,不影響刑事責任的追究”。這意味著,“陰陽合同”一旦走上法律程序,即便偷稅者亡羊補牢補繳稅款,也難逃刑法制裁。不過,蔡道通也提到,“如果最終證實陰陽合同是虛假的,且崔永元明知是不真實而加以傳播,那么崔永元有可能涉嫌誹謗,應當還范冰冰一個清白”。
國稅總局:責成江蘇核查“陰陽合同” 崔永元:一周左右會有消息
針對近期崔永元曝光范冰冰的陰陽合同一事,國家稅務總局昨天作出回應,稱對于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高度重視,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北京青年報記者昨天了解到,此前崔永元曝范冰冰4天6000萬天價片酬,并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陰陽合同等偷漏稅等潛規則。由于范冰冰工作室地處無錫,因此無錫市濱湖區地稅局目前已經介入調查取證,相關情況將由稅務機關發布。有稅法專家認為,對于簽訂陰陽合同客觀存在且行為人涉嫌逃稅的,稅務機關應當依法下達追繳通知,責令補繳并繳納滯納金,涉嫌犯罪的應移送公安機關。
另據國家稅務總局昨天的回應,將在已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高風險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昨日晚6點,崔永元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現在他正在與主管部門協調怎么見面、在哪見面、如何取證等具體細節。“你等等吧,差不多一周左右就會有消息。”“等著唄,國家稅務總局都開動了,就等著唄。”那么,此事是否會成為中國影視行業明星稅收改革的標志性事件?對此,崔永元回答,“我都沒有想過,這些跟我沒有關系。誰知道這事怎么就點燃了。”
另據央視新聞客戶端6月3日消息,央視記者從江蘇省地稅局了解到,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對網上反映的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江蘇省地稅局已組織主管稅務機關等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無錫地稅6月3日也表示,對于大家關注的問題,我們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江蘇省地方稅務局的要求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范冰冰工作室回應:從未簽署“陰陽合同”
據新浪報道,6月3日晚間,范冰冰工作室負責人稱范冰冰及其工作室從未通過“陰陽合同”方式簽約,并表示接下來會全力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