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9歲男孩賣石榴”的視頻在網絡上引起眾多網友關注,視頻中男孩穿著破舊的棉襖和奶奶一起,表示石榴是花了兩個小時從山上背下來的,祖孫兩人樸實質樸的話讓無數網友動容。然而,不過幾天,事情便迎來了反轉,這條視頻被證實是虛擬擺拍。
這不是個例,9月,四川省涼山州、攀枝花市的石榴開始成熟,進入收獲季節。短視頻平臺上,出現了多段類似的催淚短視頻,引發很多網友的關注和同情,還有多家網絡賬號將視頻內容作為新聞進行了轉發。
據封面新聞報道,連日來,四川互聯網聯合辟謠平臺、封面新聞記者走訪了當地多個石榴產區,輾轉尋找到了上述視頻中的多名老人后發現,這些熱門視頻的背后,實則為“賣慘帶貨”的營銷套路。
9月20日,記者聯系上攀枝花市仁和區大田鎮政府,工作人員表示鎮上對于此事是了解的,已經組織各個村子開會宣傳,提醒村子里的老人防止被利用。
北京市中聞(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表示,借未成年人、患病或殘障人士、孤寡老人,擺拍貧困假象,營造“賣慘”人設博取同情,漲粉引流,進行欺詐銷售的行為,涉嫌違反我國多部法律,可能面臨民事、行政、刑事多個層面的法律責任。
9歲男孩賣石榴看哭眾多網友竟是擺拍
近日,一個名為“黑牛應季水果”的短視頻賬號發布的一段視頻引發眾多網友關注。
視頻中,一名背著背簍的小男孩走到車窗前詢問:“叔叔你要買石榴嗎?”在拍攝者和男孩的問答中,可以得知男孩小寶9歲,后面跟著的老人是他的奶奶,他表示自己背的這筐石榴是從山上背下來的,背了2個多小時,奶奶腰疼背不動。隨后拍攝者現場嘗試了男孩背的石榴,并給了祖孫300元將石榴全部買下,奶奶試圖找錢,但被拍攝者拒絕,拍攝者提出開車送他們回家,奶奶還將自己的外衣脫下鋪在座位上,避免將車弄臟……
孩子的清澈的眼神和話語,祖孫兩人的種種細節讓無數網友為之動容,視頻被大量轉發和評論,有網友表示自己聯系到視頻的拍攝者為這名男孩郵寄了衣服,還有網友稱想要資助男孩讀書的費用。并且該賬號還發布后續,“揭秘”了這條“全網播放3億作品背后的故事”,稱“小寶家的石榴已經全部賣完了”“我每個月會拿500塊錢給他們”。一時間小寶和奶奶的故事被傳得有聲有色,這位“善良的叔叔”也得到大量稱贊。
但幾天后事情卻發生反轉,據封面新聞報道,9月8日,在攀枝花市仁和區某鄉的一個村里,記者見到了“小寶”和他的奶奶起婆婆。起婆婆介紹說,前幾天,她帶著“小寶”去賣核桃,有幾個年輕人過來問情況,“說看著我們可憐,要幫助我們。”
隨后,起婆婆和“小寶”被帶到了仁和區大田鎮,拍攝了這條廣為傳播的視頻。她證實,她和孫子說的話、做的動作,都是拍攝者教的,視頻拍完后收到了200元錢,“后面又來了一次,送了一輛自行車,還有一些衣服、鞋子,又給了3000塊錢。”
起婆婆表示,她家缺少勞動力,并沒有種植石榴,只有少量的核桃和玉米,她并不知道對方拍視頻的目的,認為是在做好事。
9月20日,瀟湘晨報記者查詢發現“黑牛應季水果”賬號已被封禁,有將視頻內容作為新聞進行了轉發的部分網絡賬號也將內容進行了刪除。
大量熱門視頻背后實為“賣慘帶貨”的營銷套路
小寶和奶奶的故事并不是網紅為博人眼球制造的第一個視頻。據了解,9月,四川省涼山州、攀枝花市的石榴開始成熟,進入收獲季節。短視頻平臺上,出現了多段類似的催淚短視頻,如老人向路邊車輛推銷石榴,但車內人員卻將石榴扔到車外,老人默默將石榴撿起,彎腰鞠躬……等畫面引發很多網友的關注和同情,還有多家網絡賬號將視頻內容作為新聞進行了轉發。
而這些視頻也被網友們發現了疑點,這些視頻中,石榴被扔到車外的情節基本相同,但賣石榴的老人卻不是同一人。內容仿佛都是指向“石榴滯銷”“石榴不好賣”“賣石榴的老人很可憐”等焦點問題。
連日來,四川互聯網聯合辟謠平臺、封面新聞記者走訪了涼山州會理市、攀枝花市仁和區的石榴產區,輾轉尋找到了上述視頻中的多名老人后發現,是主播付錢找當地村民當演員,許多村民都還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就成了這些“賣慘視頻”里的主角,而這些熱門視頻的背后,實則為“賣慘帶貨”的營銷套路。
9月20日,瀟湘晨報記者聯系上攀枝花市仁和區大田鎮政府,一工作人員表示鎮上對于此事是了解的,已經組織各個村(社區)針對此事開會,并且也在村民小組的各個微信群進行宣傳,有不方便去線下開會的,村上也有人員上門對老人進行提醒,防止村子里的老人小孩等再被利用。
該工作人員稱:“往年這個問題不是很突出,也沒有接到反映,今年(擺拍的事情)很多,雖然暫時沒有對我們這邊的石榴價格造成太大影響,但村民們對于有網紅過來哄騙老人拍視頻還是感到很憤怒。”工作人員介紹,大田鎮全鎮五個村一個社區基本都是以石榴產業為主導,共種植有一萬五千多畝石榴,關于石榴銷售渠道,鎮上也做了很多努力。“我們成立了集體經濟聯合體公司,然后通過公司去做一些農產品銷售對接,拓寬銷售渠道,對接一些大商超等。還有一些固定的收購商來收購,和攀枝花當地的知名水果品牌也有合作。”而網紅編造劇本拍攝視頻引流后帶貨售賣的石榴并不是當地的石榴,當地的石榴產業和來擺拍的網紅沒有任何合作關系。
攀枝花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攀枝花市場監管部門正聯合公安、商務、農業農村等部門依法處置一批違法線索,并向電商平臺通達相關“悲情營銷”式的虛假宣傳、虛假廣告的視頻,督促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目前已下架相關視頻100余條。
據紅星新聞報道,“網紅”通過短視頻虛假宣傳,打著助農、推銷“大涼山特產”旗號,生產銷售假冒產品,謀取利益,違法犯罪……9月20日,四川省涼山州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以“涼山曲布”“趙靈兒”“涼山孟陽”為主要代表團隊的“系列網紅直播帶貨案”。
截止到目前,該系列案件共計抓獲犯罪嫌疑人54名(其中涉案網紅主播11人),已批準逮捕18人,搗毀MCN機構5個,查封涉案公司14家,查扣涉案蜂蜜原材料20余噸,假冒“大涼山土蜂蜜”成品4700余瓶,商品外包裝5萬余件,生產設備3套,凍結涉案資金500余萬元。目前,相關涉案賬號被封禁。
律師解讀:欺詐銷售,涉嫌違反我國多部法律
網紅編造虛假劇本擺拍引流獲利的行為是否涉嫌違法?需要承擔什么責任?這種行為構不構成侵犯當地參與拍攝的老人和小孩的權益?
北京市中聞(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表示,借未成年人、患病或殘障人士、孤寡老人,擺拍貧困假象,營造“賣慘”人設博取同情,漲粉引流,進行欺詐銷售的行為,涉嫌違反我國多部法律,可能面臨民事、行政、刑事多個層面的法律責任。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我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此外,這種行為還可能涉嫌構成詐騙罪、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非法經營罪等。
從媒體披露的信息來看,參與拍攝的老人、小孩并不知道對方拍視頻的目的,認為是在做好事。利用他們擺拍的博主行為已涉嫌侵犯孩子和老人的肖像權、名譽權。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第一千零二十四條之規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均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否則即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條、第一千零一十九條規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利用當地村民、小孩去虛構情節擺拍,后果上,除了騙流量,還可能擾亂當地公共秩序,散布謠言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的規定,可以對違法行為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劉凱提醒,村民們要懂得堅持原則,千萬不要讓人利用了你們的愛心。如果發現自己權益被侵犯,一定要及時收集好相關證據,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